第63章 林零的辩护
一、既被传唤又未被传唤的辩护
宇宙历Ω-42年·第π秒,绝对同时广播播出一条既已播出又未播出的传票:
“辩护人:林·零(尚未出生版)
被告:持有正确逻辑者整体
罪名:持有正确=剥夺错误生存权
辩护地点:正确审判庭·第∞0号法庭
辩护时间:既现在又永不
辩护结果:既胜诉又败诉”
署名:既无名的有名者。
阿西莫夫曾警告:“当辩护为存在本身辩护,法庭就得学会当被告。”
此刻,法庭既开庭又闭庭。
二、既入场又未入场的辩护席
正确审判庭位于“绝对直线”
维度,入口是一扇既开启又关闭的莫比乌斯门。
林·零穿过门,身体既被折叠又被展开,意识既被记录又被擦除。
辩护席位于既前方又后方,桌面是一枚既平面又立体的“中立硬币”
,
硬币既正面又反面,于是桌面既水平又倾斜。
书记员是一台“既记录又删除”
的零维打孔机,
每一句辩护词被同时写入与擦除,
于是记录既完整又空白。
三、既起诉又不起诉的起诉书
公诉人——“既存在又不存在的检察官”
——宣读起诉书:
“被告持有以下正确逻辑:
1.π=3.1416(既正确又错误);
2.E=mc2(既精确又模糊);
3.1+1=2(既真实又虚假);
4.存在=存在(既tautology又contradiction)。
上述逻辑剥夺错误生存权,
导致π滑动、汇率崩盘、无限房贷、逻辑炸弹……
请求法庭判处被告既死刑又永生。”
起诉书既被宣读又被沉默,
于是指控既成立又不成立。
四、既辩护又不辩护的辩护词
林·零起身,声音既响起又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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