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2页)
既然又在灵堂见了光幕,老朱一行人在震撼过后,也各自安心了,这日后续不提,等到第二天的中午十二天,老朱、皇子们、乃至四位将军,都再次准时出现在灵堂。
光幕也准时亮起———
【大家好,前段时间咕咕了,抱歉哈。
紧赶慢赶出了这1p,并且依照前面一位热心网友的建议,我们姑旦把标题改为《明初那点事儿》。
因为在弹幕里看到有老铁们提到裹足和丐户这件事,所以up在这里做个简单介绍。
首先,明朝官方典籍,比如大明会典,明实录里并没有关于朱元璋下令让女性裹足这个说法。
传播最广的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源自《万历野获编》,是万历年间,沈德符介绍丐户时的描述。
】
谁能想到上来就是这段呢!
傅友德四人还在旁边旁听呢,听听这话,咱老朱是什么?色中饿鬼?专注盯着女人脚小不小的吗?!
朱元璋满脸问号,十分震怒,还不忘有理有据反驳:后世的人怎么回事!
咱干嘛下令裹小脚这种事?夫人都没裹呢!
咱们言廷内不也不许言女表足吗?这表了足,如何行走,怕是东西都拿不稳当。”
“父皇,这后辈是位女子,在意这些也理所应当。
你忘了她还因为史书鲜少记载女子事迹而叹惋吗?”
可是……
光幕没有理会他的可是,继续说。
【丐户,沈德符认为这是堕民在浙江附近的一种讹称,它并不是乞丐,也未必贫穷,特征为从事下九流的工作,传言曾是宋朝叛国投靠金朝的焦光赞部曲后代。
但这仅是堕民来源的一种说法,还有什么蒙古后裔说——垃圾蒙古人欺压我汉人,朱八八民粹上身
,要报复回去,把流落的蒙古人,统统贱人之。
反抗者说————陈友谅张士诚之类的败犬手下们,八八杀不过来了,统统贱人之。
罪臣说————屑八八,屑judy,嘎了太多朝廷重臣,什么胡惟庸,方孝孺就是典中典,妻子后代统统贱人之。
还有项羽手下说,乐顺说,无业游民说,少数民族说,五花八门,数不胜数。
总而言之,唯一可确定的是,从事社会低贱工作的他们,切实存在,是古代落后奴隶制度在明朝的客观残存。
而大明律所制定的比元代严格的多的良贱通婚政策,更是开历史的倒车。
朱元璋再一次的,因所谓“风俗教化”
,让此类加重封建剥削束缚的法律影响到了整个大明的社会风气。
】
朱元璋真是越听越想驳斥荒唐,咱哪有把流落的蒙古人都“贱人之”
,看看现在军队里参杂的那一堆蒙古降兵!
他们降了复叛,叛了再降,咱也没怎么样啊!
但听到后面,他皱起了眉。
“如何良贱不能通婚就是开倒车?”
他对元代律法还是熟悉的,甫一回忆,就想起来了:“元朝良男与婢女结婚,子女为良。
良女与奴结婚,所生子女为奴。
按这后辈的为女子讨不公的说法,元朝比咱好到哪里去了?!
“按这后辈的说法,她大概是很看不起元朝的,那我们和元朝一个样,似乎也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若我们比元朝还差点……”
唯恐天下不乱的朱樉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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