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3页)
我比较幸运,只被偷过五次。
所以在见到“轻舞飞扬”
之前,我的心脏其实已经被锻炼得很坚强,即使再碰到恐龙,我的心跳仍能维持每分钟72下。
阿泰曾经提醒我,她如果不是长头发,就会是花痴,因为女孩子在跳舞时只有两个地方会飞扬:头发和裙子。
头发飞扬当然很美;但若裙子飞扬,则表示她有相当程度的性暗示。
不过我一直认为她与众不同,当然我的意思不是指她特别大。
书上说天蝎座的人都会有很敏锐的直觉,因此我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至于阿泰,他虽然能够一眼看出女孩子的胸围,并判断出到底是A罩杯还是B罩杯;或在数天内让女孩子在床上躺平,但他却未必能真正地了解一个女孩子。
阿泰常引述莎士比亚的名言:“女人是被爱的,不是被了解的”
,来证明了解女人不是笑傲情场的条件。
事实上,这句话真的有道理。
记得我以前曾经一男四女住过,真是苦不堪言。
生活上的一切细节,都得帮她们打点,因为女生只知道风花雪月,未必知道柴米油盐。
为了保护她们的贞操,我每天还得晚点名,我若有不轨的举动,别人会笑我监守自盗;我若守之以礼,别人就叫我柳下惠,或者递给我一张泌尿科医师的名片。
夏天晚上她们洗完澡后,我都得天人交战一番,可谓看得到吃不到。
跟她们住了两年,我只领悟到一个道理,即是再怎么纯洁可爱温柔天真大方端庄小鸟依人的女孩子,她们卷起裤管数腿毛的姿势都一样。
而且她们都同样会叫我从厕所的门缝下面塞卫生纸进去。
轻舞飞扬
该让“轻舞飞扬”
出场了。
自从她头壳坏掉mail给我并说我很有趣后,我就常希望能在线上碰到她。
不过很可惜,我们总是擦身而过,所以我也只能回mail告诉她,为了证明她有先见之明,我会努力训练自己成为一个有趣的人。
因此我寄mail给她,她回mail给我,我又回她回给我的mail,她再回我回她回给我的mail,于是应了那句俗话:“冤冤相报何时了”
。
虽然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不过我和她的冤仇却是愈结愈深。
其实最让我对她感到兴趣的,也是她的plan:
“我轻轻地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
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
诧异也好,欣赏也罢。
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
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
而是我年轻的心。”
我实在无法将这样的女子与恐龙联想在一起。
但如果她真是恐龙,我倒宁愿让这只恐龙饱餐一顿,正所谓恐龙嘴下死,作鬼也风流。
阿泰好像看出了我的异样,不断地劝我,网路的感情玩玩就好,千万别当真,毕竟虚幻的东西是见不得阳光的。
就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网路的归网路,现实的归现实。
因为躲在任何一个英文id背后的人,先别论个性好坏或外表美丑,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如此又能产生什么狗屁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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