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立阁规矩紫宸明势力准则
晨光穿透紫云谷,议事厅前的空地已站满人。
风灵站在队列侧方,手中名册翻到最后一页,指尖在某个名字上停顿片刻。
火云正检查高台边缘的符灯,三十六盏灯柱已被紫气点亮七盏,其余尚暗。
我走上高台,紫袍未动,道韵自生。
昨日那名袖口滑落露出寂灭烙印的年轻修士低头立于人群后方,手臂上的旧痕被粗布衣袖半掩。
无人知晓我已察觉,亦无人知我为何沉默。
“建屋七日,今日立规。”
我的声音不高,却压下所有杂音,“屋可避风雨,规能定生死。”
众人抬头。
空中浮现三道金纹虚卷,由紫气托起,缓缓展开。
第一卷启:“守秩序,禁私斗。
凡我门人,不得以内讧损整体之力。
争执者,先诉诸执事调解;不服者,由阁主亲裁。
违令者,逐出山门。”
一名曾在黑市持刀伤人的散修脸色微变。
他原以为隐姓埋名便可安身,却不料第一条便直指其过往。
他想开口,终未言语。
第二卷开:“容百家之言,纳八方之士。
不论出身过往,但求诚心向善。
然入阁之后,须焚旧符、断邪契,若有隐瞒,一经查实,永世不得录用。”
那日盗取灵液的男子双膝跪地,额头触地。
他身旁的妻子抱着孩子,泪水滑落却不敢出声。
我没有看他,只道:“宽恕非纵容,接纳非无界。
既往不咎,来者当戒。”
第三卷落:“资源依功而授,任务量力而分。
每月设‘功绩榜’,由风灵统录;修炼资源、法宝分配,皆据此榜公示发放,不得徇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