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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立阁规矩紫宸明势力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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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穿透紫云谷,议事厅前的空地已站满人。

风灵站在队列侧方,手中名册翻到最后一页,指尖在某个名字上停顿片刻。

火云正检查高台边缘的符灯,三十六盏灯柱已被紫气点亮七盏,其余尚暗。

我走上高台,紫袍未动,道韵自生。

昨日那名袖口滑落露出寂灭烙印的年轻修士低头立于人群后方,手臂上的旧痕被粗布衣袖半掩。

无人知晓我已察觉,亦无人知我为何沉默。

“建屋七日,今日立规。”

我的声音不高,却压下所有杂音,“屋可避风雨,规能定生死。”

众人抬头。

空中浮现三道金纹虚卷,由紫气托起,缓缓展开。

第一卷启:“守秩序,禁私斗。

凡我门人,不得以内讧损整体之力。

争执者,先诉诸执事调解;不服者,由阁主亲裁。

违令者,逐出山门。”

一名曾在黑市持刀伤人的散修脸色微变。

他原以为隐姓埋名便可安身,却不料第一条便直指其过往。

他想开口,终未言语。

第二卷开:“容百家之言,纳八方之士。

不论出身过往,但求诚心向善。

然入阁之后,须焚旧符、断邪契,若有隐瞒,一经查实,永世不得录用。”

那日盗取灵液的男子双膝跪地,额头触地。

他身旁的妻子抱着孩子,泪水滑落却不敢出声。

我没有看他,只道:“宽恕非纵容,接纳非无界。

既往不咎,来者当戒。”

第三卷落:“资源依功而授,任务量力而分。

每月设‘功绩榜’,由风灵统录;修炼资源、法宝分配,皆据此榜公示发放,不得徇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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