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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请示(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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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孩子被拐走,你们着不着急?

对人贩子恨不恨?

现在,你们就带着对人贩子的刻骨仇恨,好好的给我进行重点排查!

对于拐走两名女研究生的犯罪团伙,我只有一句话——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

城郊,万木镇。

从名字可以看出,这是一处靠木头发展的小镇。

然而,自从禁止滥伐滥砍政策下达之后,加上罚款威慑。

镇上的诸多木材厂都相继关闭了。

取而代之的是大搞花木交易。

然而,在众多的花木交易市场中,一家位于镇上最偏僻位置的火葬场,却是显得格外奇怪。

这家私立火葬场,以前是处砖窑厂,现在稍加改建,变成了火葬场。

以前烧砖,现在烧人,当地人并没有觉得太奇怪。

甚至,他们也懒得去想,镇上人口并不多,为何还有人在这穷乡僻壤投资火葬场?

反正,只要交税就行!

也算是为镇上煤矿产业,拉动了内需。

大魁作为火葬场的焚尸工,并非烧尸能力有多出色,而是焚尸炉区域,是他们整个黑产中的核心业务部门,需要值得信任的员工守护。

而大魁这个有职业经验的人贩子,显然是受到了团伙首脑的信任。

有人蹲过大狱,在黑产眼中是一种资历。

有人常在河边走,至今未湿鞋,在黑产眼中,同样是一种资历。

而大魁明显属于后者。

他之所以至今未落网,总结起来就是三个字——爱学习!

虽说他没蹲过大狱,但他喜欢和一些刑满释放人员喝酒,酒过三巡,这些人难免谈兴渐浓,就忍不住分享一些经验、技巧,他也就趁机学习。

这就好比一些人没读过985,但喜欢和985的朋友一起玩,这样就间接在混985的圈子,享受一些信息和人脉。

而大魁又将这些听来的留学经验,在愣头青面前显摆,所以不少人还真以为他进去蹲过!

因此年轻一些的混子,都以为他是老资格!

不过,大魁虽说喜欢装,但眼光确实老辣。

他在某次大酒之后,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火葬场老板,对团伙有个一年半载的了解后,便果断放弃了原有的小打小闹。

用现在大魁的黑产商业眼光来说,以前那种取巧的玩法,不成体系,无法进行流水作业,不符合现代商业模式,不能高效产出。

而且,风险还特别大!

但他老板这种开火葬场搞法,简直是建立黑色产业的超级工厂。

远的不说,大魁已年过四旬,又一直在城里打转,所以也算是吃过见过,人生阅历不少。

对于人们对火葬场的敬而远之,实在是太了解不过了。

别说平常时候不会有人闲得无聊去火葬场,就是办白事的人家,人送进来以后,顶多到焚尸间门口,就会被叫住,并乖乖在外面等着。

所以,一间开在乡镇偏僻位置的火葬场,本来平时就没啥正常业务,更别说有人来叨扰了。

于是,这种得天独厚的私密企业,大魁的老板不仅用来做人口拐卖的中转站,也偶尔自己处理点尸体什么的!

毕竟,你就算有田有地,不怕被人发现,但挖个不被野狗刨出的大坑,还不得累出一通白毛汗?

但有焚尸炉可就不一样了,往炉子里一烧,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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