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规模化生产(第3页)
男的是贝新根同事家儿子,叫孙志勇,刚刚转业回来。
孙志勇他爸相中贝文文当儿媳妇了,只要贝文文答应嫁给他儿子,他就帮贝文文留在省城。
贝文文在贝家,也颇有些好名声。
勤劳肯干,会收拾院子,会种菜,孝敬父母,友爱妹妹。
娶她不亏。
贝文文见了孙志勇一面,就答应了下来。
等过完年,贝文文满十八周岁,两个人就领证结婚。
张英:是她的作风。
也挺好的,自己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还是铁饭碗,将来下岗潮都波及不到她。
只要不作死,后半辈子稳稳的。
张英笑道:“姑父的眼光想必是好的。”
文珍又道:“眼光好不好倒不知道,彩礼挺好的。
他做主要了五百块钱彩礼。”
张英:“省城彩礼高一点也正常。”
文珍撇嘴:“哪啊,贝新根说,本来就是领养的女儿,嫁出去八成是享受不到她的孝敬了。
再加上以后要下放,多拿点彩礼,当她还的父母恩了。”
张英:……
本地的彩礼,的确是给女方父母,感谢他们养育之恩的。
但是城里人一般不这么办事。
一次性收笔彩礼,然后买断恩情,这事其实挺难听的。
对双方都不好。
父母是多嫌弃这个女儿,所以才要买断恩情?而父母也会落一个刻薄贪财的名声。
所以张英判断,以贝文文的为人,就算是吃了这个亏,恐怕也会自己补上嫁妆,假装是父母陪嫁。
远志牌护肤品已经大规模生产,而知青已经进入了猫冬模式,无所事事,还要忍饥挨饿。
张英干脆跟张良才商量,让他们带着销售任务放探亲假。
大部分知青已经代购了两年冻疮膏,对销路有了九成把握。
少数既没有人脉,也没有资源的,不想去跑销售的,正好,在家里洗羊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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