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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规则初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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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吏的呵斥声在豆腐坊后院里回荡,沈墨手还僵在半空中,指尖沾着的泥土簌簌往下掉。

他看着眼前这位身着青色公服、腰系铜带的推勘官,对方眉头拧成个“川”

字,眼神像淬了冰,显然是真动了气。

“你可知‘鞫谳分司’的规矩?”

赵吏往前踏了一步,声音压得更低,却更有威慑力,“巡尉司捕快,只管缉捕人犯、查取物证,何时轮得到你私自动手翻检?若物证有失,或是被你碰得变了样,后续审讯定罪,拿什么作凭证?”

“鞫谳分司”

——这四个字沈墨在原主的记忆碎片里见过,却从未细想过具体含义。

此刻被赵吏点破,再结合前世办经济案时“程序正义”

的概念,他才隐约明白:宋代司法把“查案”

和“判案”

拆成了两摊事,捕快是“跑腿找线索的”

,推勘官才是“坐堂审案子的”

,中间的界限比他想象中更分明。

“属下……一时疏忽。”

沈墨收回手,垂在身侧,尽量让语气显得恭顺。

他知道现在不是争辩的时候,在宋代的官场规则里,顶撞上级只会把事情搞得更糟,“只是见这柴房有血迹,想确认是否与赵老憨有关,没顾上先报备。”

赵吏冷哼一声,弯腰仔细查看沈墨刚才翻动过的柴草,手指轻轻拨弄着那片暗红的血迹,动作比沈墨刚才小心得多。

“疏忽?捕快办案,最忌‘疏忽’二字。”

他直起身,从袖中掏出个小本子和一支炭笔,一边记录一边说,“这血迹需先标注位置、形状,让仵作验过是否为人血、是新是旧,再由专人封存,方可作为物证。

你倒好,直接用手去翻,若是旁人看了,还当你想销毁证据。”

沈墨站在一旁,默默把赵吏的话记在心里,同时摸了摸怀里的麻纸手札——那是他穿越后特意找沈母要的,原本是想用来记录线索,现在看来,还得加上“宋代司法规则”

这一项。

他忽然觉得,自己这现代侦探的经验,在这儿得先“打个折”

用,规矩不摸透,案子没办好,先把自己折进去就糟了。

“那依赵推官之意,眼下该如何处理?”

沈墨适时问道。

他知道,向专业人士请教,既是尊重,也能更快掌握规则。

赵吏收起本子,指了指柴房:“先让人守着这里,不准任何人进出。

你去府衙刑房,把赵老憨家人的报案笔录取来,再传仵作过来验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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