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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十人半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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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10月15日,农历九月初二,星期二。

这一天注定会载入陆帆商业航母的史册。

注册资金200万人民币“食为天”

餐饮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人民币的“一帆东来”

商贸有限公司,同时获得审批通过。

两家公司均为香岛独资。

《沈城日报》第二版还有一篇豆腐块的文章,介绍了这两家公司,宣传沈城引入外资工作取得新进展。

这十多天来,沈梦楠和老白在沈城马不停蹄东跑西颠,沈傲兰也帮助打通一些关节。

有关领导也为了招商引资特事特办,相关部门一路绿灯。

最终两家公司以最快的速度办好了成立的手续。

食为天火锅城的场地的租赁也签了合同。

地点在市内相对繁华区域,是一栋4000多平米的四层楼房。

这栋楼原来市里的一个国营纺织厂食堂和工人活动的场所。

因纺织厂印染有污染问题,整体搬迁到市郊,这楼空闲了将近一年。

经过几轮谈判,这栋楼连同后面一栋可以住300多人的两层宿舍楼,最终以每年28万的租金租了下来。

28万一年的租金租下了近5000平米的楼房,陆帆觉得再便宜不过了。

实际上,这28万的价格此时不算低,此时的28万等于普通工人300多人一年的工资。

更何况几乎没有人能拿出这笔钱,更没有人有魄力租下面积这么大的楼。

能解决300多工人一年的工资,对于不景气的纺织厂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纺织厂领导觉得捡了个宝,提出了一次签五年的合同,负责谈判的老白和沈梦楠当场欣然同意。

陆帆看中这栋楼有一个主要原因,这栋楼原本就分成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办公场所,另一部分是职工食堂和工人活动场所。

3000多平米的原食堂部分可以作为火锅城的经营场地,原来1000多平米的办公场所可以改造为集团的临时总部。

附带的宿舍楼解决了大问题,员工培训阶段和未来住宿有了着落。

实实在在是一举三得。

签订合同的当天,陆帆和老白与装修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办公。

拿着事先画好的图纸,详细说明了一到四层楼的改建装修要求。

装修公司给出的工期是至少三个月,陆帆提出可以增加费用,要求保质保量两个月内完成。

元旦前火锅城必须营业,他实在等不及了。

每天都是花费,没有产出,时间长了,吃不消,手下的人难免也有疑虑。

一帆东来贸易公司的场地比较简单,一个200多平米的门市房,还有一个较大的仓库。

在老白、康明和李铁柱的努力下,门市房的装修已接近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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