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朝中规定参军年龄需满十六岁,三年一次征兵,每户出一人,司凌霄去的那年,他已经快十九岁,司连翘也够年龄,可司凌霄认为自己是兄长,哪能让师弟去服兵役,当然是坚持自己去。
临出门前,师傅给他卜了一卦,说他此行只有小难,无大碍,才放心让他去的。
“师弟,我都回来了,说这些干什么,真没什么事,不就是留个疤吗,留在我脸上没事,要是你脸上留个疤,那可就不太雅观了。”
司凌霄这话有理。
丁香一听,可不是,大叔脸上的疤只会让他更有男性魅力,若是这疤在美男的脸上,那绝对是破坏美感,糟蹋好相貌。
司连翘知道师兄的性子,就没在说客套话,只是对丁香说:“丁香,现在你看到师兄的容貌,还叫师兄大叔么,嘿嘿……”
司连翘奸诈了。
丁香的脸娇艳如花,瞪了美男一眼说:“不叫就不叫呗,我以后叫凌霄大哥,叫你的名字——司连翘!
哼……”
司连翘乐了,开玩笑说:“你叫我什么也行,不过,我还是最喜欢听你叫我连翘哥哥,哈哈……”
司连翘开怀大笑,他就知道,丁香是能给他带来快乐的人。
丁香恼了,可怜巴巴地看向司凌霄,想让他出头替她说话,司凌霄无奈的摇头,只好说道:“好了,都多大的人了,还都跟孩子似的。”
一句话,给两人定了“罪”
,意思就是俩人都顽皮,谁也别怪谁。
丁香看着门外的雨帘,烦闷地说:“唉,下雨真没意思,好无聊啊……”
司连翘回道:“好像平常人家的女子,这时会刺绣、或者缝衣服、做点家务啥的,找点活干,要不你也试试?”
丁香臭屁地说:“我是一般人吗,不干,我缝了衣服你敢穿出去吗,刺绣,不会!
我就会做饭。”
她倒是大言不惭。
司凌霄提议:“没事去书房练字吧。”
丁香挎下脸想,练字,她也没耐性,毛笔字太难掌握,她真心不想练,能偷懒就偷懒,认识就行了,写不写的,不那么重要吧,她又不出远门,只要认字就行。
丁香的眼珠骨碌碌转,想找个解闷的法子,在学校玩什么来着,玩电脑,这里没有;聊天,和两个男人聊什么;逛街,下雨哪里也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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