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 来吧开始装逼
刘振云被众人围了起来,还纷纷拉扯着他。
他被摇晃得七荤八素,但心里那个美啊,简直没法用语言来形容。
他嘿嘿傻笑着,紧紧护着怀里的稿子,嘴里还在凡尔赛:“哎呀,轻点,轻点!
别把稿子弄皱了!
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求来的宝贝!”
窗外,寒风依旧凛冽。
但这间屋子里,已经燃起了一把足以燎原的大火。
它烧掉了恐惧,烧掉了迷茫,只留下了两个字。
——希望。
这屋子里的十几号人,此刻浑然感觉不到一丝彻骨的寒意。
他们甚至觉得体内有一股热流在疯狂涌动,要冲破这厚重的棉衣,冲破这冰封的季节。
甚至,有人在微微发抖。
那不再是因为生理上的寒冷,而是灵魂受到剧烈冲击后的战栗。
众人的目光,像被磁石吸住了一般,死死盯着刘振云手中那张薄薄的稿纸。
那上面,是一首诗。
字迹苍劲有力,笔走龙蛇,题目只有四个字《热爱生命》。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有人在低声复诵,声音嘶哑,带着颤音。
这简简单单的两行诗句,像是一把利斧,狠狠劈开了这群年轻人心头积压已久的阴霾。
这一代人,在时代的洪流中摸索,有人迷茫,有人彷徨,有人在理想与现实的夹缝中不知所措。
他们整日在这里争论存在主义,争论伤痕文学,争论路在何方,却越争论越觉得前路如雾。
可就在这个昏昏欲睡的中午,这首诗出现了。
它不谈宏大叙事,不搞无病呻吟,它只是告诉你:热爱生命。
“呼——”
熊光同猛地抬起头,眼里的迷茫散尽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清明和狂热。
他把手里那个刚捡起来的搪瓷缸子重重往桌上一顿,发出“哐”
的一声巨响,震得桌上的灰尘都在阳光的光柱里乱舞。
“透彻!
真他妈的透彻!”
他平日里最是斯文,此刻却忍不住爆了句粗口,脸涨得通红,“说实话啊……我这几个月,天天晚上睡不着,想着分配,想着未来,觉得干啥都没劲。”
“读了这首诗,我突然觉得,哪怕明天让我去大西北种树,我也认了!”
“只要是既然选择了远方,那就便只顾风雨兼程!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活法?这才叫活着!”
“是啊……”
查见英点了点头,她又擦拭了两下眼角的泪水,声音哽咽却透着一股坚定:“之前总觉得咱们这一代人苦,觉得找不到方向。
但这首诗就像一盏灯,一下子把心里的路照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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