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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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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化在长街另一端卸车,将带来的齐帛和布摆出来,很快有商人找上门,且都是大商。

由于采用晋尺,市货时少去许多麻烦。

买家卖家心中皆有衡量,一番讨价还价,生意顺利达成。

“竟然如此便利。”

接过一袋金,苍化颇有感慨。

之前的郁郁一扫而空,心情瞬间大好。

队伍众人也是议论纷纷。

“先前同楚市货,尺不对,直接吵嚷起来,还差点动手。”

“还有魏、梁和吴,尺有别,金铜都有出入。”

“本以为是多此一举,哪想更加便利。”

“的确不错。”

“若次次如此,岂不方便?”

“可惜是晋律。”

相同的议论声出现在不同的队伍中,苍金原路折返,一路上耳闻目睹,某个念头在心中萌芽,再也抑制不住。

见到守在车旁的苍化,他快步走上前,压低声音道:“仲父,我欲求见晋侯,向其献宝。”

“你说什么?”

苍化以为自己听错,迅速看一眼左右,拉着苍金回到车上,关闭车门,沉声道,“家主的命令,你忘记不成?”

“我没忘,只是另有选择。”

苍金目光灼灼,心中的念头不断疯长,似烈火燎原。

“晋侯?”

“不错。”

苍金用力点头,认真道,“家族无根,有金山银山亦难守。

公子弼有才,然行事反复,恐非明主。

先祖本为氏族,后国破沦为商,不得不隐姓埋名。

如今有再起的机会,需得牢牢抓住!”

苍化没有评议这番话,而是凝神陷入沉思。

许久,他肃然看向苍金,沉声道:“晋侯刚毅果决,智略过人,确有雄主之相。

然此事关乎家族,不能一言而定。”

“我知。”

苍金颔首道,“我会亲笔书信,烦劳仲父放飞信鹰。”

苍氏擅长驯禽,族人皆养鸟。

这是传承自先祖的本领,国破流亡仍不曾断绝,一直延续至今。

苍化尤其擅长熬鹰,狩猎、警戒、送信等大有用途。

叔侄倆商议妥当,先后走下马车,表面不露任何迹象,连同行之人都未察觉分毫。

城中正热闹时,距城五里外,蔡国和宋国入贡的队伍中途相遇。

蔡欢说服兄长,借势压服国内氏族,亲自带着入贡的队伍出发,一路上紧赶慢赶,务求赶在他国之前向林珩入贡。

队伍中有二十辆大车,大半数盖有蒙布,主要装载粟、麦、黍和各种布匹,并有金、玉、珠贝等珍宝,价值不亚于向上京小觐。

其余车上则是工匠,织工、木工、石匠、铜匠等,数量超过三百人。

对蔡国而言,粮食、布匹乃至珍宝都不算什么,送出后还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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