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洪荒盘古精血盘古正宗 > 第139章 不周遗迹寻

第139章 不周遗迹寻

目录

不周山的残骸,像一根被巨力折断的擎天巨柱,斜斜插在洪荒西陲的混沌雾霭中。

那雾霭不是寻常的白茫,而是泛着淡紫色的浑浊,每一缕雾气都裹着开天辟地残留的本源碎片,风吹过时,雾气会凝结成半透明的冰晶,冰晶坠落在岩石上,又会瞬间化为灼热的液滴,将岩石烫出细小的坑洞。

辰驭使混沌气靠近时,道袍下摆已被周围乱窜的混沌气流割出细碎的裂口——这气流比他在任何地方遇到的都要狂暴,时而化作刺骨的寒风,吹在戮仙剑鞘上,让“龙族守护”

的金字都结上一层薄霜;时而转为赤红色的炎流,烤得他指尖发麻,连体内的开天清气都要运转三分才能抵御。

残骸表面的岩石泛着暗沉的灰黑色,布满深不见底的裂缝,裂缝中渗出的淡紫色魔气,比西昆仑黑莲的气息更显古老霸道,像是沉眠了万年的混沌毒雾,顺着裂缝蜿蜒而下,在地面汇成细小的魔流,魔流所过之处,连最坚硬的玄铁碎屑都被腐蚀成黑灰,散在风中时还带着股铁锈般的腥气。

辰蹲下身,指尖轻触地面的魔流,道则玉佩瞬间发烫,泛着淡青色的光,将魔气隔绝在指尖外——玉佩的道纹映出魔流的来源,竟与残骸深处的天柱断口相连,那里显然藏着更凶险的东西。

残骸深处的天柱断口,是整个遗迹的核心。

半截银白色的剑身斜插在断口中央的玄黄石上,那玄黄石比周围的岩石更显厚重,表面刻着天然形成的螺旋纹路,像大地的脉搏在缓缓跳动。

剑身虽只剩半截,却透着令人心悸的毁灭气息,剑刃边缘泛着极淡的青色光晕,哪怕隔着十丈远,辰都能感受到那股“斩尽万物”

的凌厉——正是诛仙四剑中的绝仙剑!

剑刃上刻满了扭曲的“毁灭”

符文,这些符文不是后天雕刻,更像是天生生长在剑身上,符文泛着淡青色的光,与周围的混沌气流相互牵引,形成一道半透明的椭圆形气罩,气罩表面有细微的光纹流动,像一层薄薄的琉璃,将断口周围的魔气自动隔绝。

气罩外,无数道成年人手臂粗细的黑色根系像蛇群般缠绕着天柱残骸,根系表面覆盖着细密的黑色倒刺,倒刺上泛着暗紫色的光,正是黑莲的主根!

它们扭动着身躯,疯狂地撞击气罩,每一次撞击,气罩都会泛起一圈淡青色的涟漪,根系尖端渗出的黑色汁液落在气罩上,发出“滋滋”

的声响,汁液顺着气罩滑落,滴在玄黄石上,瞬间将岩石腐蚀出细小的坑洞。

辰甚至能看到,有几根较细的根系因撞击过猛,被气罩的反震力折断,断口处涌出的黑色汁液像血一样,很快又被其他根系吸收,显然这些主根早已与黑莲的本源相连,能相互滋养。

“这便是绝仙剑……”

辰握紧手中的戮仙剑,剑鞘上的“龙族守护”

四字突然亮起淡金色的光,与断口处的绝仙剑产生强烈共鸣。

共鸣刚起,绝仙剑突然发出一声清越的剑鸣,一道银白色的剑气从剑刃中射出,像一道闪电般直逼辰的面门!

这剑气带着纯粹的毁灭意志,没有丝毫犹豫,辰甚至能清晰地感受到,剑气中蕴含着当年盘古开天辟地时“斩混沌、分阴阳”

的本源之力,仿佛要将他连同周围的混沌气流一并斩断。

辰早有防备,他侧身避开剑气,同时将戮仙剑横在身前,剑刃泛着银白色的光,与袭来的剑气轰然碰撞。

“铮——”

一声震耳欲聋的脆响,剑气被戮仙剑挡开,却余势不减,斩在身后的天柱残骸上,岩石瞬间被劈开一道丈许深的沟缝,混沌气流顺着沟缝疯狂涌出,像被唤醒的凶兽般在周围盘旋,卷起无数碎石,砸在辰的道袍上,发出“噼啪”

的声响。

“好强的毁灭之力……”

辰心中一凛,他能感觉到,绝仙剑的威力比重铸后的戮仙剑还要强上三分,若不是两剑同源,能相互感应,刚才那一击恐怕已将他的手臂震麻。

就在这时,辰怀中的麒麟角突然发烫,泛着淡金色的光。

这枚麒麟角是之前始麒麟在昆仑灵脉渊赠予他的,角身上刻满了细密的地脉探测纹路,这些纹路泛着淡金色的光,像活的脉络般缓缓流动,能与洪荒最古老的地脉产生共鸣。

麒麟角自动从辰的怀中飞出,顺着混沌气流缓缓向天柱断口飞去,角身上的纹路与断口处玄黄石上的天然螺旋纹路渐渐对接——令人惊讶的是,玄黄石上的纹路竟也是地脉纹,而且是洪荒最原始的“盘古地脉纹”

每一道纹路都像一条细小的金龙,与麒麟角的纹路相互缠绕,形成一道金色的光链,光链在空中缓缓旋转,将周围的混沌气流暂时稳定下来。

光链形成的瞬间,天柱断口突然爆发出耀眼的金光,金光中,一道高达万丈的虚影从光链中缓缓浮现——虚影身着粗布麻衣,麻衣上有明显的磨损痕迹,像是经历过无数次战斗,他手中握着一柄模糊的巨斧,巨斧泛着淡青色的光,虽看不清斧身细节,却透着股“开天辟地”

的威严,虚影的面容被金光笼罩,无法看清,可那双无形的眼眸扫过之处,连混沌气流都变得温顺起来——正是盘古的残魂虚影!

虚影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却做出了清晰的动作:他双手握住巨斧的斧柄,缓缓举起,斧身泛着越来越亮的淡青色开天清气,周围的混沌气流像被吸引般向巨斧汇聚,然后猛地向下一斩——这是“开天三式”

的第一式“裂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