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汉武帝的两面派 为什么他需要公孙弘这面旗帜(第2页)
至此,汉律与秦律最大的差别在于秦律有连坐机制,汉律没有。
大汉帝国当初正是踩着秦的身躯成长起来的,所以汉帝国的帝王、诸侯、宗室、各级官吏都深谙一点:秦的那一套不可行。
秦的那一套不可行,也没有民意,但是汉武帝作为一代有为君王,又极其想要秦那种“力出一孔,利出一孔”
的效果。
刘彻在找那条路,公孙弘的策队恰如其分地迎合了他,给他指明了那条路。
公孙弘的策论很长,但是我们可以用四个字将其总结为:“外儒内法”
。
当然公孙弘并没有明确提出“外儒内法”
这四个字,而是以“外儒内法”
为为靶向,精准地提出了“治世八要”
。
一要理顺朝廷各级官吏的关系,按能力匹配职务,各司其职。
二要杜绝空话、套话、废话,实打实办事,让朝廷的政治意图落地。
三要节俭,不要造那些华而不实的器物,减少百姓的赋税负担,避免财力虚耗。
四要将生产放在首位,不要因为徭役而耽搁生产,不要在农忙时安排徭役,不要跟生产抢民力,不要跟老百姓抢财富,要藏富于民。
五要提拔有德之人,罢黜无德之辈,为朝廷赋能,立威。
六要以业绩为导向,用提拔和贬官来引导臣子们守规矩、知进退。
七要实施精准的刑罚,该罚多少、该处什么刑都要谨慎,要恰当,让作奸犯科之事自然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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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要精准奖赏贤能,引导臣子们为朝廷勤勉工作。
公孙弘还给出了一个大前提,实施以上这些,需要皇帝自身以身作则,躬身立信,取信于民,以礼仪教化为主,以刑罚为辅。
公孙弘系列论述中,关于儒家的核心观点在于——为政以德,藏富于民;关于法家的核心观点在于——循名责实,信赏必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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