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7章 赤邪正经(第8页)
于债务来说,这是横祸。
自古祸利多,而惑利少。
因每一个主使都不是那么清醒的,这一个又一个的都会在重利下迷失,而债主吧,惨遭横祸。
主使丢了重宝,会不会劫掠?
必然的,但也必然夺不回这件重宝,而是劫掠别人的身家性命。
而债主也必然会给出交代,它们还有另一样东西可以赔付,比如身家性命,这是最后的交代,也是代价。
自此重宝遗失,息止散尽。
这是利息,也是多数的结果,而这样的结果还是少数,因债务可不一定会做出最后的赔付。
交代身家性命?
不能忍。
主使迷惑又怎样?难道我等束手就擒?嗯?我等宁可自甘堕落,造一回杀孽。
这样的话,主使自然是嗝屁。
别以为主使很牛哔,那和债主不是一个档次的,人家可做赔付,主使知道赔付是什么吗?真不一定知道,就算知道的,到头来也免不了利欲熏心。
明智的利欲熏心,抄家灭族了,清醒了,业火焚身。
不明智的,人家宁可自甘堕落,找上门?找死。
惑利无解。
就算是才智通天之辈,免的了利欲熏心吗?免不了。
这等无解的事宜,通常都是死而后生。
比如说债务拿回重宝了,赔付不起了,干点什么?大义灭亲。
届时这件重宝就明晃晃的摆在那,谁能取走?主使吗?呵呵。
当主使接触到这样的重宝时,则会散尽。
在利欲熏心也会清明,但清明了做点什么?又能做什么?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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