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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四方会议(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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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主权、权限、谨慎。

泰国:程序、规则、展示。

每个人的发言都透露了各自的立场和诉求。

团长发言结束,进入第一次全体会议。

议题:审议《沧澜江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框架协议(草案)》。

陆振华作为中方主谈代表,首先介绍草案内容:“……协议草案共八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合作机制、联合行动、情报共享、能力建设、经费保障、争议解决、最终条款。

核心是建立三级架构:部长级会议(每年一次)、高官会议(每半年一次)、联合指挥部(常设)……”

他刚说到“联合指挥部”

,缅甸代表昂敏就举手要求发言。

“关于联合指挥部的设立地点,”

昂敏用流利的英语说,“草案写的是‘轮流在四国举办’。

但我们需要更明确的定义:指挥部是临时性的会议机制,还是常设机构?如果是常设机构,其法律地位是什么?工作人员的外交特权与豁免如何保障?”

问题很尖锐,直指主权敏感点。

陈默作为法律专家接过话头:“根据国际实践,类似的多边执法合作机制,通常采取‘虚拟指挥部’与‘实体会议’相结合的模式。

日常情况下,各国在本国设立联络点,通过加密通讯平台保持联系。

需要联合行动时,在行动区域所在国设立临时前沿指挥部,人员持公务护照入境,按对等原则给予必要便利。”

“也就是说,没有固定的‘总部’?”

泰国代表巴育问。

“没有。”

陈默肯定地说,“这是为了避免给外界造成‘超国家机构’的印象。

所有决策都必须通过四国协商一致。”

缅甸代表交换了一下眼神,似乎对这个解释还算满意。

下一个争议点是情报共享。

老挝代表宋鹏提问:“草案规定‘各方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分享与流域安全相关的情报’。

这个范围如何界定?缉毒情报分享到什么程度?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是否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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