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法律攻坚(第3页)
“同意。”
陈默转向小张,“立即联系技术组,要求他们在两小时内提供完整的证据包,包括原始数据、破解过程说明、以及司法鉴定意见。
周检察官,请您指导证据固定程序,确保所有环节合法合规。”
“明白。”
周涛起身,走到电话旁开始联络最高检的技术证据部门。
会议继续。
中午十二点,工作人员送来了盒饭,但几乎没人动筷。
下午两点,杨洛通过加密视频接入了会议。
“陈默,进展如何?”
杨洛的面容在屏幕上略显疲惫,但眼神依然锐利。
“杨局,法律文书的主体部分已经完成,正在做最后的校对和整合。”
陈默汇报,“最大的突破是,技术组破解了塔昆的一条加密指令,这为我们提供了直接证据。
我们正在将其转化为正式的司法协助请求。”
“很好。”
杨洛点头,“但我要提醒一点:副部长级会议后天就要开了,我们的法律文书不仅是提交给三国的文件,更是我们在谈判桌上的武器。
所以,除了法律上的严谨,还要有策略上的考量。”
他顿了顿:“我建议,对三国的请求书要做差异化处理。
给缅甸的版本,要突出案件的严重性和国际影响,施加压力;给泰国的版本,要强调证据的确凿性和内部清理的必要性,争取务实派支持;给老挝的版本,要体现援助与合作的互惠性,巩固盟友。”
“已经在这样做了。”
陈默调出三个版本的对比摘要,“缅甸版本的法律论证部分增加了三页,重点论述缅方如不合作可能面临的道义压力和区域安全风险;泰国版本附上了一份‘建议清理的内部人员可疑名单’,但措辞委婉,表明是‘供泰方参考’;老挝版本则加入了中方可提供的执法装备和技术培训清单。”
杨洛满意地点头:“另外,关于引渡部分,要做最坏的打算。
如果三国都拒绝引渡塔昆,我们是否有其他法律途径?”
周涛检察官接过话头:“我们准备了备选方案。
第一,推动在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全球追逃;第二,启动资产冻结和追缴程序,通过国际反洗钱网络限制塔昆的经济活动;第三,如果塔昆出现在与我国有引渡条约的第三国,立即启动引渡程序;第四,在联合国相关平台提出此案,争取国际舆论支持。”
“但所有这些,都需要扎实的证据基础。”
陈默补充,“所以当前最紧要的,还是通过司法协助渠道,从三国获取更多直接证据。
只要证据链完整,塔昆就算跑到天涯海角,也终有落网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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