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正义执行(第5页)
周明哲最后表态:“那么,我们达成一致:被告人塔昆·索温的犯罪事实成立,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判决。”
接下来是量刑评议。
这更加复杂,因为涉及多个罪名,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故意杀人罪,致十三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
李卫东看着刑法条款,“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
“劫持船只罪,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船只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运输毒品罪,甲基苯丙胺片剂超过15吨,远远超过死刑标准……”
三位法官逐项分析罪名和量刑情节。
两个小时后,初步量刑意见形成。
周明哲看了看时间:“我们再审慎考虑一夜。
明天上午最终确定,下午宣判。”
次日下午三点,彩云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
法庭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拥挤。
不仅所有座位坐满,过道里也站满了人。
媒体区的摄像机全部对准审判台,记者们屏息以待。
遇难船员家属坐在最前排,每个人手中都捧着亲人的遗像。
他们脸色凝重,眼神中交织着期待、悲痛和坚定。
塔昆被押上被告席时,脸色苍白如纸。
他似乎预感到了什么,目光有些涣散。
“现在复庭。”
审判长周明哲敲响法槌,“请全体起立。”
法庭里所有人站起身。
周明哲拿起判决书,声音庄严而沉稳:“中华人民共和国彩云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索温,男,1968年出生,缅甸联邦共和国公民……经审理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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