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四国协商(第3页)
这番话既表达了合作意愿,又划定了底线,还巧妙地将内部清理问题推回给中方。
典型的泰国式外交辞令。
最后是缅甸。
内政部副部长觉敏中将身穿笔挺的军装,肩章上的将星熠熠生辉。
发言,声音低沉而缓慢:
“缅甸政府高度重视中缅执法合作。
案件,缅方已经成立了联合调查组,与中方同事开展了有效合作。
但我们必须指出,案件涉及的区域情况复杂,特别是掸邦北部地区,存在历史遗留的民族问题。”
他直视李副部长:“缅方注意到,中方证据指向塔昆和勐腊军。
塔昆是缅甸公民,如果证据确凿,缅甸法律自会制裁。
但勐腊军是缅甸的民族武装,涉及此类敏感问题,需要谨慎处理,避免引发不必要的冲突。
缅方建议,对塔昆的追查应与民族问题脱钩。”
观察室里,陆振华低声道:“他们在设置防火墙——可以抓塔昆,但不能动勐腊军。”
杨洛神色不变:“意料之中。
看李副部长如何回应。”
会议室里,李副部长沉稳回应:“中方始终坚持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我们追查的是犯罪,不是民族问题。
无论涉案人员属于哪个组织,只要触犯法律,就应受到制裁。
这符合所有国家的法治原则,也符合《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精神。”
第一轮表态结束,进入实质磋商阶段。
按照议程,接下来讨论具体的合作方案。
陆振华作为中方首席谈判代表,调出了一份详细的《湄公河流域“7·26”
案件联合行动方案(草案)》。
方案分为四个部分:情报共享机制、联合侦查安排、嫌疑人控制与移交、以及湄公河航道安全长效合作机制。
“基于现有证据和各国关切,”
陆振华用流利的英语阐述,“我们建议采取‘分步实施、协同推进’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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