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龙肉指的其实就是飞龙。
但飞龙这种动物向来比较少见。
前世方安在马鞍山呆了十多年就见过一次。
但那个时候飞龙已经成为了保护动物。
打了是要蹲书房,因此他就没敢打。
不过现在嘛!
趁这东西还没有被保护起来。
干脆打两只回去。
等过几年想打都打不了了。
而且这东西也不是啥时候都能碰得到的。
方安趁三只飞龙还没察觉到危险。
悄咪咪地抽出五六半瞄准飞龙的头顶,又把枪稍微抬高了些。
这飞龙的个头比较小。
。
到时候就没法吃了。
因此,方安只能打头。
而且还不能直接打,得让子弹擦着上半个头飞过,只要把飞龙打死即可。
砰!
枪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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