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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聘礼革命(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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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还有一小封红纸,上面写着“聘金纹银五十两”

这聘礼,在镇上已算是极体面、极丰厚了,陈母自觉拿出了十足的诚意,也存着几分震慑对方的意思。

她看着那对金镯,语气带着不易察觉的优越感:“这是我们陈家的一点心意,虽不算顶好,但也望新阳姑娘莫要嫌弃。

只盼姑娘过门后,能恪守妇道,相夫教子,助启明专心科举,光耀门楣。”

堂内一时寂静。

王二婶看着那金镯和银两,有些手足无措,她一辈子也没见过这般贵重的物事,心下惶然,不由看向女儿。

赵新阳的目光在那金镯上只停留了一瞬,随即抬起,迎上陈母审视的眼神,脸上依旧平静无波。

她并未如寻常待嫁女子般羞涩低头,反而站起身,对着陈母微微一福,声音清晰而坚定:

“陈老夫人厚爱,新阳心领。

只是这聘礼,恕新阳不能收。”

“不能收?”

陈母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以为自己听错了,“为何?可是嫌少?”

她心中涌起一股怒气,这村姑竟如此不识抬举!

赵新阳摇了摇头,目光转向立身堂墙上悬挂着的一份裱糊起来的文书——那是巾帼农社的社规摘要。

她指着其中一条,朗声道:“非是新阳嫌弃。

而是我巾帼农社社规第五章第七条明确写明:‘社内女子婚嫁,聘礼价值不得超过白银五两。

提倡俭婚,反对铺张奢靡,违者依社规处置。

’老夫人这聘礼,远超五两之限,新阳若收了,便是违反了社规。”

“什……什么?”

陈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活了半辈子,从未听说过如此荒谬的规矩!

“聘礼还有限制?五两?五两银子能做什么?这……这成何体统!”

她气得声音都尖利起来,“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岂是你们那什么社规能管的?!”

“老夫人,”

赵新阳语气依旧平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社规是农社根本,入社者皆需遵守。

新阳是农社理事,掌社内账目,更应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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