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公堂奇景(第3页)
的理。
但王县令对田产归属极为敏感,皱眉道:“空口无凭,你如何证明那地是你独自垦荒而成?而非刘家原有或他人相助?”
这才是关键!
需要实实在在的证据!
就在刘虎暗自松口气,以为对方拿不出证据时——
赵小满再次上前一步,从怀中取出另一本账簿,双手呈上:“大人!
此事并非空口无凭!
立身堂自成立以来,凡屯中大事、互助劳作,皆有记录备案!
此乃《立身堂垦荒互助账册》,内中清晰记录了春兰姐于某某年某某月,向立身堂借取铁镐一把、耗时多少、开垦刘家河边沙荒地三亩之事,并有当时参与帮工(运送碎石)的几人画押为证!
请大人御览!”
账簿!
人证!
这简直是致命一击!
立身堂竟然连这个都记录了!
王县令接过账簿,翻开一看,只见上面时间、人物、事件、工具借还记录,清清楚楚,甚至还有简单的图示标注地块位置!
虽然简陋,却极有说服力!
后面附着的几个帮工妇人的画押(手印),更是铁证!
刘虎彻底慌了神,额头冷汗直冒。
他万万没想到,这群妇人做事如此周密,连几年前垦荒的事都记录在案!
王县令看着那本账簿,又看看能背诵律文的春兰,再看看一脸笃定的赵小满,最后看向面如死灰的刘虎,心中已然明了。
情理、古律精神、实实在在的证据,全都站在了赵小满这一边。
他若再一味偏袒刘虎,不仅难以服众,恐怕还会被扣上个昏官的帽子。
他沉吟良久,终于猛地一拍惊堂木,做出了判决:
“罢了!
案情本官已明!”
“刘氏侍疾尽孝,情理可悯,虽已出嫁,然其付出甚多,依古律遗意与人情,本官判刘虎从所继承水田中,划出一亩五分,归刘氏名下,以其晚年赡养之资!”
“刘春兰垦荒之事,证据确凿,所垦三亩沙荒地,归其所有,刘虎不得再有异议!”
“其余田产,仍归刘虎继承管理。”
“自此之后,双方不得再起争端!
退堂!”
公堂奇景,妇诵律文。
账册为凭,铁证如山。
昏官词穷,终折衷断案。
虽未全功,却创女承产之先例。
一亩五分水田,三亩沙荒地,虽非对半平分,却如同巨石投入深潭,在“父产传子”
的铁幕上,砸开了第一道实质性的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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