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联名血印(第2页)
、“徒三年”
的可怕后果,她们是知道的!
“李屠户光天化日抢走咱们三袋新麦,每袋远不止五斗!
人证物证俱在!
够得上杖一百,流放千里!”
赵小满的目光如同寒星,扫过每一个人,“咱们占着理!
占着王法!”
希望的光芒,瞬间驱散了绝望。
妇人们的眼睛亮了起来。
“对!
告他!”
“让他吃牢饭!”
“但是……”
刘氏还有顾虑,“状纸……官老爷……”
“状纸,我们自己写!”
赵小满斩钉截铁,“不,不是写,是‘印’!
我们要让官老爷一看,就知道这事有多大,有多冤!”
一个更加决绝、更加震撼的念头在她心中形成。
她找来一张稍微平整些的麻纸(是从货郎那换来记事的),又磨了墨。
她提笔,用尽可能端正的字迹,写下了简单的诉状。
没有华丽的辞藻,只有最直接的事实:某年某月某日,李屠户踹伤王二婶,抢走新麦三袋,人证若干,物证(被踹洒的麦粒和粮袋)可查,恳请青天大老爷依律严惩。
写罢,她将诉状平铺在桌上。
然后,她抬起头,目光扫过屋内屋外所有闻讯赶来的妇人,本村的,外村的,足足有三十七人。
她们挤在“立身堂”
内,眼神紧张却又充满期待。
“光有我一个人的名字不够。”
赵小满的声音在安静的屋内显得异常清晰,“我们要联名!
要让官老爷知道,这不是我赵小满一个人的事,是咱们所有被欺压的妇人共同的事!”
她顿了顿,目光变得更加深邃,甚至带上一丝残酷的意味:“按手印,太普通。
咱们今天,**咬指头!
用血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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