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范仲淹与庆历新政(第3页)
问题突出;军事上实行“养兵”
之策和“更戍法”
,军队数量庞大但战斗力弱,“冗兵”
现象严重;财政上,养兵、战争赔款、统治者大兴土木等使得财政开支巨大,形成“冗费”
。
“三冗”
问题导致北宋积贫积弱。
同时,土地兼并严重,农民负担沉重,阶级矛盾尖锐,农民起义不断爆发。
外患方面:北宋与东北边境的契丹族和西北边境的党项族连年发生战争,且屡屡失败。
宝元元年(1038
年),党项族人李元昊称帝,建立西夏,与宋朝的外交关系破裂,随后宋夏之间爆发了多次战争,宋军战败,只得议和,这进一步加重了北宋的危机。
2.
主要发起者:以参知政事范仲淹为首,还有富弼、韩琦、欧阳修、余靖、蔡襄、王素等人。
3.
主要内容:
澄清吏治:
明黜陟:严格考核官吏升降,破格提拔政绩卓着的官员,撤换有罪和不称职的官员。
抑侥幸:限制中、上级官员的任子特权,防止权贵子弟亲属垄断官位。
精贡举:改革科举考试内容,重策论、要求阐述经书的意义和道理,令州县立学,规定士子必须在学校学习一定时间方许应举。
择长官:严格依照政绩考核官员,奖励能员,罢免不才,并主张由各级长官保荐下属。
均公田:按等级给官员一定数量的职田,均衡职田收入,防止贪赃枉法。
富国强兵:
厚农桑:加强农桑立法,命令全国各地重农桑,奖农桑,将农业的好坏作为考察官吏、官吏黜陟的重要内容。
减徭役:主张合并户口稀少的县邑,减少百姓的徭役,并裁减统治者的奢侈耗费。
修武备:整治军备,主张恢复府兵制,卫士每年用三个季度务农,一个季度教练战斗,寓兵于农。
厉行法治:
重命令:严肃对待和慎重发布朝廷号令,朝廷行条令事先必须详议,“删去繁冗”
,一旦颁行,必须遵守,不得随意更改。
推恩信:落实朝廷的惠政和信义,若拖延或违反赦文施行,依法从重处置,派使臣巡察各种惠政是否施行。
4.
实施过程:庆历三年(1043
年)九月,范仲淹将《答手诏条陈十事》奏折呈给宋仁宗,作为改革的基本方案,朝廷表示赞同,并颁发全国。
然而,由于新政触动了保守派官僚贵族的既得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和阻挠。
5.
结果:庆历五年(1045
年)五月,杜衍、韩琦、欧阳修先后遭贬出朝,范仲淹也被贬至邓州,新政以失败而告终。
6.
影响:
积极方面:庆历新政虽然时间短暂且最终失败,但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北宋尖锐的社会矛盾,稳定了社会统治秩序,促进了北宋社会经济的发展。
同时,它为后来的王安石变法奠定了思想基础,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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