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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阶制度职能分配(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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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由中书令(中书高官官)或中书侍郎(中书省副官)选出一份并稍加润饰,成为正式诏书,接着由皇帝画一敕字成为皇帝的命令,最后下达门下省。

2、门下省---复核。

由中书省发出的皇帝命令,至此须经过复核。

若复核不通过则由给事中(有封驳权的官)批注送还中书省,称“涂归”

,意思是要求中书省重拟。

若复核通过,还需侍中(门下高官官)或门下侍郎(门下省副官)签名,诏书才正式生效,然后下达尚书省执行。

若由皇帝直接发出命令,而没有中书、门下的印章,在唐代这被认为是违法的。

3、尚书省---执行。

尚书高官官叫尚书令,李世民在做皇帝前曾任此职,所以其后朝臣无人敢再当尚书令,常虚悬其缺。

尚书省实权遂在其副官,称左、右仆射者。

左仆射管吏、户、礼三部,右仆射掌兵、刑、工三部,六部职能见《唐代中央管理制度小考》。

每部下有四司,共二十四司。

政事堂---由于一道诏书要经过中书、门下两省才正式生效,为了方便就在讨论重大事件时,由中书、门下两高官官召开联席会议,会议所在称“政事堂”

若一人身兼左右仆射,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也有权进入政事堂议事(由于尚书省的长官是虚设的)。

但在开元以后,仆射就不能进入政事堂议事了,尚书省变成一个纯粹的执行机关。

因此在唐代中书、门下的长官才是真丞相。

御史台。

分为左、右御史,左御史监察中央政府官员,主要是尚书省六部官员,而中书、门下省不在监察之列;右御史检查各地方官员,全国分十道,每道一个,称“观察使”

这“观察使”

本是中央的监察官,在各道巡查,后来就变成常驻地方的中央官了,无形中成为地方的最高长官。

假使他的任务是巡视边疆,在边防重地停驻下来,中央又赋予他全部权力以应付地方事宜,这即成为“节度使”

节是当时一种全权的印信,有了它就可以调度一切,故称“节度使”

由于其权力极大,所以逐渐演变成“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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