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2页)
这倒是怪不到她头上。
萧先生换了个理由:“我用不着发圈。”
陆濛濛抬眸笑起来,说:“你可以戴在手上呀。
我跟你说,现在可流行男孩子手上戴女朋友的发圈了,据说是一看就知道你已经谈恋爱了,别人就……”
话还没说完,蓦然发现萧先生的耳朵红了一大片,惊觉自己的话有多不矜持,也跟着变得忸怩起来,连话都说不完整了,“总……总之,你就戴着吧,等我有钱了,再买一个值钱的什么东西给你做信物……”
欧副官再次发出助攻,说:“大人,暂且收下吧。
信物交换之后贴身保管,才算礼成。”
萧先生叹了口气,勉勉强强地把发圈套进了手腕,不大不小的,挺衬肤色,倒也好看。
欧副官眼看礼成,就说要去办手续,乐呵呵地起身走了。
萧先生望着欧副官的背影,皱眉道:“我怎么觉得,他是想找点事儿干才这么热衷撮合……不是,促成这个婚约的呢?”
陆濛濛随口安慰他:“没关系啦,反正又不是要一辈子都这样。
我本来还想贪心一点,让你一直保护我到爸爸回来的呢……”
萧先生侧脸过来看她,她正捧着茶杯喝水,一副毫无防备和他闲谈的模样。
他看过她的命格,年幼丧母,父亲无心经营公司最后破产,在她十一岁那年扔下她和所有的债务,逃了。
“他扔下那么一大笔债逃了十年,你还相信他会回来?”
“嗯。
因为爸爸答应我的事情从来不会失约的,他离开之前和我约定好了,让我等他回来。
虽然那时我以为他只是出门去买包烟,但是,既然有了约定,我就一定会遵守的。
就像我也答应你,一定会帮你解咒一样。
萧先生听得心中微暖,又觉得她实在天真,忍不住笑她:“你怎么傻里傻气的?”
“干吗,你没有这样无条件地信任过一个人吗?”
“有……”
他望向空中悬挂的艳阳,和千百年前的一样刺眼,而他早就感觉不到疼痛了。
就像出征前赐他羊脂玉雁、期望他如期凯旋的皇祖母那样,他也曾经对一个人的归来翘首以盼,尽管孤身在血中奋战,也坚信那个人一定会如约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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