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唐纪五十(第11页)
人之常情,穷则思变,含悲贪乱,或生于此。
现在如果内移不过三五百里,则仍有疆域未离本道,风土反恶于旧州,空有迁徙家室之劳,实增移配之扰。
再者,当今郡府,多有军兵,所在封疆,少无馆驿,示人疑虑,体又不广。
乞请再加裁断审察。”
皇上性多猜忌,不信任臣下,官职无论大小,必亲自选任,宰相进呈拟议,很少认可;及至群臣一有谴责,往往终身不复任用;好以辩才取人,不得敦厚务实之士;艰于进用,各类人才阻滞淹留。
陆贽上奏劝谏,大意说:“升进以勉励功劳,黜退以惩戒过失,二者交替使用,理如循环。
升进而有过失则示惩,惩戒后改过则复升,既不废法,也不弃人,即使小过必惩而人才不匮。
所以能使黜退者努力以求复升,升进者警惕而恪守职位,上无滞留疑虑,下无积蓄怨恨。”
又说:“明主不以言辞取尽人才,不以己意选拔士人,如果好善而不择所用,喜言而不验所行,升降随爱憎之情,离合系异同之趣,如同舍弃绳墨而凭心意裁曲直,抛弃权衡而用手揣轻重,虽甚精细,不能无谬。”
又说:“中等以上的人,各有所长,如果能恰当区别,授职得当,各适其性,各展其能,及至综合成就功业,也与全才无异。
只在明鉴大度,驾驭有道而已。”
又说:“因一言称心就认为能干而不核虚实,因一事违逆就定为罪过而不考忠邪,对称心者则任用过度,不思其力所不及;对违逆者则责罚过当,不恕其情所不能,于是职任之内无成功,君臣之间无定分。”
皇上不听从。
陆贽又请求均衡节制财赋,共六条:
第一条,论两税法的弊端,大意说:“旧制赋役之法,称租、调、庸。
成年男子每人授田百亩,每年交粟二石,称为租。
每户各随乡土所产交绢或绫或絁共二丈,绵三两,不产蚕丝之地交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为调。
每丁每年服劳役,则收其代役钱,每日折合绢三尺,称为庸。
天下为一家,法令制度统一,虽想迁徙,也无法作伪,所以人心稳定而事务有定制。
及至羯胡扰乱中原,百姓动荡不安,户籍毁于逃避战乱,赋法坏于供应军队。
建中初年,重定各种制度,执政者知旧弊应革但所作兼失本原,知简便可从但所行不得要领。
凡欲拯救弊端,必须深究致弊之由,如果是时势造成的弊端就只治理时势,如果是制度造成的弊端就全革制度,所行必当,悔恨才消。
战事兴起以来,供应无限度,这是时势造成的弊端,非法制弊端。
而匆忙更改租、庸、调法,分派使者,搜刮郡县,核对簿书,每州取大历年间一年征收最多者作为两税定额。
财物生产,必靠人力,所以先王制定赋税,必以丁夫为本。
不因勤耕而增税,不因辍耕而减租,则播种多;不因增产而加征,不因流亡而免调,则定居固;不因勤勉而加重劳役,不因懈怠而免除庸钱,则功力勤。
如此,则人安其居,尽其力了。
两税法的设立,只以资产为宗,不以人丁为本。
竟不悟资产之中,有的藏于怀中箱内,物品虽贵而人不能见;有的积在场圃粮仓,价值虽轻而众人以为富;流通生息的货物,数量虽少而按日生利;有房屋器具等资产,价格虽高而终年无利。
诸如此类,实在繁多,一概估算计价,自然失平长伪。
于是致力于轻资财而乐于迁徙者,常逃脱徭税;致力于本业而安居置产者,常困于征收。
这简直是诱导作奸,驱之避役,生产不得不松弛,税收不得不短缺。
又因创立新制之初,不求整齐划一,供应有繁简之别,长官有能否之差,各地徭赋,轻重悬殊,派遣的使臣,意见各异,计议奏定,有加无减。
加之,大历年间的供军、进奉等项,既已纳入两税,现在于两税之外,又再并存,希望逐渐均衡减免,以救助凋残。”
第二条,请两税以布帛为额,不计钱数。
大意说:“凡国家赋税,必须衡量人力,根据土产,所以征收的只有布、麻、缯、纩及百谷而已。
先王恐物价贵贱不平,人们交易难准,又制定钱币之法以调节轻重,聚散收放,都必须通过它。
这是掌控财政的大权,国家的利权,由官府掌握,不交给下面。
然而谷帛是人所生产,钱货是官所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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