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酒会是个标准的名利场,但黎溪更想将它称之为势利场。
大到出场时坐的车,小到耳环上的宝石,都要拿出来相互攀比一下。
哪怕内里再怎么褴褛邋遢,上到这拜高踩低的场里,也势必要极近光鲜,避免成为别人下午茶时的谈资和笑料。
很多人对这种场合深恶痛绝,但为了人脉地位又不得不硬着头皮上。
但也不乏乐在其中,力求将所有人踩在脚下的人。
黎溪就是个中翘楚。
黎崇山发家得早,黎溪从小就浸淫在这种氛围里,破瓜之年就穿起各种高定和父亲出席各种宴会,接受或真或假的赞美。
虽然她没有爱攀比的习惯,但有看别人出糗的恶趣味,所以她每次出席都要精致到每一根头发丝,力求看尽所有人被自己比下去时的面容百态。
酒会设在市郊一处温泉度假村酒店内,因为纠结要穿那双鞋子而晚了出门的黎溪被堵在了度假村的大门外。
看着长如火龙的车灯,黎溪唉了一声:“谁这么大排面能请得动这么多名流在这里扎堆?”
拿着平板看报表的沈君言抬头瞥了她一眼,问非所答:“要是不想等的话,那我们在这里下车从侧门进去吧。”
“你想都别想!”
黎溪大声抗议,“我辛苦盛装出席是为了走侧门的吗!
你这话对得起GeorgesHobeika,ManoloBlahnik和HarryWinston吗!”
她黎溪的出场,必须是轰轰烈烈,万众瞩目的,走侧门这种低调的做法简直有辱家门。
沈君言彻底失笑,举起双手投降:“行,我们慢慢等。”
黎溪哼了一声,这才算放过他。
拥挤的车龙终于有了松动,往前走了两个车位,酒店的入口便近在眼前。
从马路到大门还有一段条距离不短的路,一下车就要上四级阶梯,上了梯级还要走一段平路,难倒了不少穿着拖尾长裙的女士,只能由随行保镖搀扶,拖慢了车辆行驶效率。
车子平稳停在阶梯前,坐在副驾驶的程嘉懿开门下车,从外面帮黎溪开门。
宽大修长的手掌摊开在她眼前,黎溪抬头,程嘉懿微微欠身,西装掣肘,上臂的肌肉微微隆起,配上那不苟言笑的表情,真想让人捉弄一下。
黎溪将手放在他掌上,跨出一只脚踩在地上,正要借力起身,程嘉懿就默契地轻轻握住她的手让她好发力。
怕出汗出油会脱妆,车里的空调开得很大,可正对空调口的他掌心依旧干燥而温暖,就跟他本人性格一样,刀枪不入,软硬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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