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革故鼎新雷霆手立纲陈纪泽万民(第3页)
但张牧态度坚决:“此事关乎官僚队伍素质,关乎政令能否通达有效,再难也要做!
可先从进士科试点,逐步推广。”
接着,是司法与吏治。
张牧对朱武主持修订的《大明律例》给予了高度肯定,但强调关键在于执行。
“律法之威,在于公平公正,在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朕要设立‘廉政司’,独立于刑部之外,专司监察百官贪腐渎职之事。
无论官职多高,背景多深,一旦查实,依律严惩,绝不姑息!
同时,推行官员任期制、异地任职制,防止盘根错节,结党营私。”
他还提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想法:“民间若有冤情,或认为官府判案不公,在穷尽常规上诉途径后,可至都察院设立的‘登闻鼓’处鸣冤。
由都察院御史会同廉政司、刑部,复核案件。
虽不能保证件件圆满,但至少要给百姓一个说理的地方!”
此言一出,举座皆惊。
这等于在某种程度上赋予了平民挑战官府判决的权利,虽然设置了高门槛,但其象征意义和潜在影响极为深远。
公孙胜沉吟道:“陛下仁心,泽被草芥。
然则,此法若行,恐讼事蜂起,官吏亦感掣肘。”
张牧淡然道:“官吏若秉公执法,何惧复核?若因此能减少一桩冤案,震慑一批贪官,便是功德无量。
治国如烹小鲜,需宽严相济,但底线必须清晰——绝不允许官逼民反的悲剧重演!”
最后,张牧将目光投向了工部尚书和格物院代表:“新法之基,在于富国强国。
格物院诸项成果,如改良农具、水利器械、纺织机械乃至蒸汽初机,需大力推广于民。
朝廷可设立‘专利司’,保护工匠创新;设立‘劝农司’,指导百姓使用新式农具农法;鼓励商人投资工坊,但需订立规章,保障工匠权益,改善劳作环境。
我们要让科技之利,真正惠及千家万户。”
这一系列涉及经济、政治、司法、科技领域的改革方案,如同一套组合拳,目标明确,体系初具。
其核心思想便是:轻徭薄赋以安民,务实取士以强官,厉行法治以肃贪,推广科技以富民。
接下来的数月,大明朝廷如同一部高效运转的机器,在张牧的强力推动下,各项新法紧锣密鼓地制定细则,择地试点,然后逐步推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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