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 未命名草稿(第6页)
“乖,不怕,有姐姐在呢。”
那一年小姐才七岁。
她说要护我一生。
而我,也要保护小姐一生。
可我…终是食言了。
6.
流水的喜宴一连七日,给足皇帝面子。
可直到第七日,姑爷才选择拜堂。
他嗔怪看我一眼,“那些人的下场你也看到,若是个知趣的,本王可以饶你不死。
只要你不贪图不属于你的东西。”
妖王是妖族翘楚,早些年以一己之力砍杀先妖王,又用三日统一妖族。
只因前妖王抓了天彤,逼迫她为妃。
三届皆知晓妖王是个发簪癫公,非天彤不爱。
美人落泪,好一个英雄救美。
可他割了袍子,不同小姐说话,让我代传,甚至连拜堂也是。
他这是折辱小姐,配不上这个位置?
小姐说我总爱瞪人,所以我毫无察觉瞪了姑爷。
妖王低沉冷哼,“有意思,这么多年,你是唯一一个敢如此出现,又用这样眼神,看吾之人。”
“王,我难受。”
天彤打断。
三拜之后,姑爷抱着扭脚天彤匆匆离去。
…
小姐的院子偏僻。
姑爷给小姐分了两个侍女,一个叫蘑菇,吃了躺板板那个毒蘑菇。
一个没有脚,天天飘来飘去,唤作无脚。
她们同姑爷一般奇怪。
从不直接同小姐说话,总是让我替传。
比如今日可曾吃饭,她们问了我,我在转身撩起帘子,传递给小姐。
或者要穿什么色衣服。
平日小姐素衣居多,反正花妖王的银子,我直接什么华丽挑什么,把小姐打扮的漂漂亮亮。
刚开始我还一字不落传递,最后干脆一句话不传。
反正饿不到小姐就行。
我同蘑菇,无脚混久了,倒是玩到一起。
我们踢毽子,无脚用头顶,小姐就坐在一旁看我们。
姑爷不来,完全不用顾及到要合姑爷口味,做这做那。
某一天无脚突然神秘兮兮问我,为什么每日,要抱着一个漂亮娃娃自言自语。
我没听清,未做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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