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以诗为剑一曲将进酒杯莫停(第2页)
他想起了穿越前那个普通但是很安稳的世界,想起了他爸妈的脸,他甚至有点后悔。
也许,他一开始就不该来这个世界……
然而,就在他快要彻底不行的时候,一个想法,突然冒了出来。
-
不对!
这不是唐朝!
这只是唐朝的一部分,是它最伤心、最烂、最让人可惜的一部分!
凭什么啊,要用一个时代的坏事,来代表整个时代呢!
那个时代,不光有晚年的唐玄宗,还有开创了开元盛世的李隆基啊!
不光有安禄山的军队,还有郭子仪、李光弼的军队啊!
不光有《长恨歌》这种悲伤的诗,还有很多边塞诗人的诗,写得都很有气势!
那个时代,是杜甫写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
那个时代,是王昌龄写的“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
-
那个时代,更是李白写的“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
凭什么,要让我听你这个亡国的破歌!
我喜欢的,是那个万国来朝、气势很足的大唐!
是那个有诗有酒、有天才有侠客的黄金时代!
是你这首破曲子,配不上!
陈默想通了,他觉得充满了豪情。
他猛地抬起头,眼睛红红的,他本来快要散开的瞳孔里,又有了很吓人的光!
他看着那个高高在上、用笛子控制一切的“乌鸦”
,看着那个沉浸在自己悲伤里、很可怜的“乐圣”
,看着这一院子烂掉的亭子楼阁……
他笑了。
笑得很大声,笑得很嚣张,笑得充满了看不起。
“哈哈……哈哈哈哈!”
在这个都是悲伤和绝望的音乐里,这个笑声,太奇怪了,太难听了!
笛子声和琵琶声,都停顿了一下。
那个“乌鸦”
,好像没想到,一个快死的人,还能这么笑。
陈默慢慢地从地上站了起来,他擦了擦嘴角的血,眼睛很亮,看了一圈,然后,用一种像唱歌剧一样的、很有气势的调子,大声念了起来: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轰——!
他念出这句诗的时候,整个梨园就震了一下!
一股金色的、感觉很正义的东西,从他身上出来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