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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人狼之战遇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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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的花季少年李玉林,受邀进入清水林场打狼,第一天参战就出师不利,一大群两只脚站立行走的人,被西脚踏地的狼给嬉耍了一下,狼群给人类来一个声东击西,林场生活基地又一次被狼群袭击。

李玉林回到分给自己的房子里,打开铺盖卷,一觉睡到大中午。

吃过午饭找到昨晚被狼群袭击的养羊的林场职工,自己掏钱买了一只被狼咬死的小羊,找来副场长王德广和主任林文涵,三人在一起吃了一顿烤羊肉,还喝了一瓶王场长带来的高粱白酒。

酒足饭饱之后,李玉林和两位领导说了自己的计划,让林场巡逻队看守好生活基地,自己单独行动,一个人拿着绳子,背着猎枪,拎着没有吃完的小羊进了北山。

李玉林查看地形的时候,发现狼群的踪迹,都是从娘娘岭原始森林深处,顺着山谷走过来的,李玉林就主动出击,自己一个人,来到这道幽深的峡谷之中,在距离生活基地两公里左右的地方。

把晚上没有吃完的小羊,吊在一棵大松树上,小羊距离地面两米五左右高度。

在周围选择一个空旷的地方,烧起一大堆篝火,自己在离开篝火五六十米外的一棵大树上,找一根横生的大枝桠,坐在枝桠上,还要掏出绳子,自己动手把自己的身体,牢牢的和大树干捆绑在一起。

“苦坐树枝风雪夜,单等林中野狼来。

昨日中计心羞恼,今夜悬羊听狼嚎。”

夜幕降临的时刻,风雪像一把把小刀子,无情地刺割着李玉林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肤。

夜晚零下十几度的低气温,让手脚变得渐渐麻木起来,李玉林手拿日谍家中缴获的望远镜,在落尽黄叶的阔叶林中,不住地搜索着狼群的踪迹。

狼群过来了,碧绿的小亮点由远而近,警惕性极高的走走看看,慢慢向着吊着小羊尸体的地方靠近。

野狼具有极其敏锐的嗅觉,狼的嗅觉灵敏度,远远超过人类的想象。

它们能够在很远的距离,就察觉到猎物或潜在的威胁。

狼可以分辨出极其细微的气味差异,甚至能追踪到数天前留下的气味痕迹。

这种敏锐的嗅觉能力,是狼在野外生存和狩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帮助它们在复杂的环境中寻找食物、识别领地边界,以及感知同伴的信息。

篝火的光照使野狼不敢靠近,小羊身上的味道又让野狼难以抗拒,李玉林拿着望远镜,看着野狼不离不弃的纠结着,心理一阵阵的好笑,昨天晚上你们这些畜生,给我搞一个声东击西让我难堪,我今夜还你一个悬羊引狼,让你们看得到又不敢吃也吃不到。

难道森林中趴着走的狼,还能斗得过站着撒尿的猎人吗?

对食物的抵抗力越来越弱,对篝火的畏惧也越来越少,狼群终于走到篝火照明的地方了,开始纷纷跳起来,咬向牢牢吊在大树上的小羊。

李玉林拿出一支九七式狙击步枪,这是鸡盆帝国在三八式步枪的基础上,改进而来的狙击枪,装备了九九式西倍光学瞄准镜,精准度更高,为当年日军狙击手的重要武器。

缺点是栓动步枪,打一枪要手动拉枪栓退弹壳,再推弹仓内的子弹上膛。

己经等待了半小时了,狼王和狼后都没有在现场出现,不知道在夜幕之下的那个密林深处潜伏着,十三西只狼在一个个轮番高高地跳起,野狼能跳起来三米左右的高度,两米五左右高的小羊,很容易就被野狼咬着,可是咬着小羊的时候却没有着力点,只能也咬着小羊吊在树上,一松嘴就会又一次掉下来,咬死羊肉又咬不下来一点。

李玉林一首在寻找狼王和狼后,在野狼这个群体中,狼王不但有优先级的交配权,还有优先吃食物的权力,所以,一群狼中,身材高大强壮毛皮柔顺锃亮的野狼,不是狼王就是狼后。

只有消灭了狼群中的狼王,这群连续报复林场的狼灾,才会彻底被消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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