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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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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不算太大。

秦志国回来以后听说了,却显得心事重重。

这回是被人光明正大地欺负,还有余地想对策搬救兵。

要是下回暗地里给你使个什么绊子呢?

秦志国意识到,在农村生活,没那么简单。

原先以为,他们不缺吃不缺穿,家里房子的软装和功能方面也越来越完善。

按照这个时候农村和城市的居住情况来看,他们在大队住着,说不定比在城里还宽敞舒适。

但现在看来,他们不一定适配农村的人文环境。

在农村,儿子是劳动力,是家庭的保护伞,他家人口单薄没有儿子,就天生处于鄙视链的最底层。

如果说光是鄙视鄙视也就算了,但人心往往不会那么简单。

——既然你这么“弱”

,我不欺负欺负你占点好处,都对不起我自己!

他又常常不在家,万一哪天妻子和女儿出个什么事,后悔都来不及。

所以说,农村的重男轻女尤其严重,也是有原因的。

秦志国心里已经有了主意,但暂时并没跟家人说出来,毕竟搬去城里住不是说搬马上就能搬的。

他得好好规划一下。

是搬去县里还是搬去公社,他也要好好考虑考虑。

这一规划,就到了深秋。

秦志国最后决定还是先搬去公社。

公社的规模也不算小,光是社办厂就有三个,居民人口五六千的样子,有小学、初中和高中,据说公社领导还在筹划建个医院。

在这时候,也相当于一个镇的规模了。

住在公社,总比大队强一些。

并且,秦志国目前的计划是,在八零年左右要搬去京城,到那时候秦明熙还没初中毕业。

在这之前的八年左右时间,待在公社应当也还行。

决定要搬去公社,当然是先要找房子。

这时候不能买卖房子,只能靠单位分,但人们私底下的交易还是存在的。

只不过这种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全靠买卖双方的信用。

并且,人均住房在那摆着,家家户户只有不够住的,哪还有多余的卖?

要买房,着实得等机会。

听说秦志国想买房子,黄师傅倒是给他介绍了一个卖家。

那卖家也是公社刚成立时从大队搬来的,家里住的房子是自个修的,跟农村的房子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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