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 赵高务必不可与秦朝共存(第2页)
李斯显然不足够了解韩国的人。
毕竟他在楚国的时候就瞧不起蜗居在中原之腹的,那个羸弱又顽劣的小国家。
他自然从不会知道,韩非和张良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后不后悔这一个命题。
李斯信奉绝对的力量,无上的权威,强硬的魄力。
他宁可和秦一同殉道,也绝不会和六国之人苟活。
如果嬴荷华出手再准确些,再狠些,决断再迅速些。
那才叫青出于蓝!
李斯抬起深黑的眼,高高的獬豸冠略一低,划破凝滞的空气。
“郎中令所言不尽然,臣以为六国之务,最终只有秦务。
永安公主若能将过去在他国所见一并施用,不见得不能。”
这一番话明褒实贬。
秦制已成,嬴政显然不愿看到任何六国之残留。
这时候,姚贾喊了一声。
“廷尉大人。”
今日王贲回朝,算是大喜的日子,自然不要给嬴政找不痛快!
大王想带着女儿分享喜悦也罢,想要嬴荷华正式到章台宫也罢,只要没有诏书下来,那就是八字还没一撇。
李斯就算着急,也不该着急非要在人家父女两个其乐融融的时候,说这些东西!
何况还是置酒摆案,并非朝堂之仪!
嬴荷华今天的心情也该是挺好。
他何必又要给她找不痛快?
姚贾说得不算严肃,端起案上一碗酒,喝了一口,“公主殿下一路走来,不见得喜欢六国之人。”
姚贾笑道,“大王过去常说,公主殿下喜欢找廷尉大人学写书法。”
认真说来,嬴政小时候就没什么时间练字,回秦之后,吕不韦亲自教了一段时间。
可吕不韦毕竟不是专业。
李斯成为嬴政的郎官的时候,也更是实质意义上的老师。
嬴政的字本与李斯那种强迫症般的标准不同。
所谓字如其人,两个人性格不同,气质也不一。
用好看这个标准来说,嬴政自然不如李斯。
李斯真想瞪一眼姚贾。
他连忙朝嬴政拜道:“公主殿下聪慧,此法也只为寻到大王。
现臣无暇于书法之事,恐已不似当年。”
姚贾又摸了莫自己臃肿的水桶腰,笑道:“唉,我看廷尉还年轻,总不像我这样,我才是不似当年。”
姚贾这话是真的。
他年轻的时候,穷是穷了点,但绝对算得上沉练从容的翩翩士子。
岁月是把杀猪刀这话不假,除了三十六岁的嬴政和本来就年轻的蒙毅。
在坐的王绾、冯去疾、李斯,谁也不如二十年前那般养眼。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