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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4章 满腹经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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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金民这位所长,就是个十足的功利主义者,是个有些好大喜功的人。

他一心想着破大案、立大功,好让自己仕途更上一层楼。

因此,他总是喜欢把小事化大,捕风捉影。

抓住一点蛛丝马迹就深挖不放,即使是邻里间的鸡毛蒜皮的小纠纷,他也能从中挖掘出多年前人家打架斗殴、看寡妇洗澡的破事。

在郑金民的眼里,每个人都像是嫌疑犯,仿佛每个人都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如果他认定了你有嫌疑,不撬开你的嘴,就誓不罢休。

他会想尽一切办法撬开你的嘴,如果你拒不交代,他就会使出当时的绝招——大记忆恢复。

这是一种让人闻之色变的审讯手段,据说能让人回忆起很久以前的事情,甚至是一些自己都忘记的细节,都会想起来。

这该死的大哥大,正是年初陈阳去京城时给他配的。

劳衫平时用东西非常仔细,不像陈阳、柱子、糖豆、振丰、刀疤,还有宋青云他们那样,手包里乱七八糟什么都放。

他们的手包里通常塞满了各种物品:大哥大、烟盒、打火机、车钥匙、家门钥匙、整票零钱、钢镚等等,几乎把所有能装进口袋的东西都塞进了手包。

而劳衫则不同,他的手包里只有两样东西:钞票和大哥大。

其他像烟盒、打火机、钥匙、钢镚之类的零碎物品,他从来不放在手包里,而是习惯性地放在裤子口袋或上衣口袋里。

他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他担心这些硬物会划伤大哥大的外壳。

劳衫对大哥大的爱惜程度,从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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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上也能看得出来。

柱子和秦浩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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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用了一年,按键上的颜色都磨掉了,而劳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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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却像新的一样。

不仅如此,陈阳也给劳衫买过不少高档衬衫、衣服、裤子、皮鞋,特别是两人去京城那次,陈阳一口气给他买了全套的两身衣服和皮鞋。

但是劳衫从京城回来后,就把这些衣服洗干净、熨平整,然后小心翼翼地存放在衣柜里,只有在重要的场合才会穿。

平时,他依然穿着那套简单的休闲衫、运动裤和布鞋。

就连皮鞋,他也都放在鞋盒里,虽然不穿,但会定期拿出来擦拭、打油保养。

柱子曾经开玩笑说,劳衫应该打块板,把这些东西供起来,既然买了又不穿,岂不是浪费了?

劳衫当时只是笑笑,并没有放在心上。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今天竟然会因为朴素的穿着而吃亏。

晚饭过后,郑金民亲自上阵,开始了对劳衫新一轮的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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