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7章 律法制定(第3页)
林霜命人在各州府设立
“鸣冤鼓”
,鼓面嵌着灵脉石,击鼓时会自动记录时间与击鼓人信息,防止地方官推诿拖延。
她还亲自主持首批
“告官案例”
审理,江南盐运使因克扣盐引被百姓告发,灵脉传讯符牌呈上的证据确凿,林霜当庭判其流放,百姓们在衙外燃放爆竹,称这是
“千年未有之清明”
。
虎娃的修灵笔在律文副本上补画了插图:鸣冤鼓下百姓伸冤,公堂之上官民同罪,画旁题着
“法如明镜”
四字。
南宫云的观测仪显示,新律颁布后南京灵脉的平和度显着提升,原本紊乱的怨气光带逐渐消散:“律法公正,民心顺服,灵脉自然安定。”
刑部衙署前立起了《大明律》石碑,碑文中废除的酷刑名称被特意刻在背面,划上鲜红的叉号,正面则用鎏金大字镌刻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
林霜在立碑仪式上宣告:“此碑不仅是律法的见证,更是新朝对百姓的承诺
——
无论身份高低,在律法面前皆是平等。”
百姓们纷纷上前触摸碑石,灵脉朱砂的暖意从指尖传来,似在印证这份承诺的重量。
史官在简牍上详细记录修订过程,特别注明:“林霜主持修律,废酷刑凡三十七种,立民告官之制,用灵脉符牌通冤情,天下称快。”
竹简末尾画着林霜持笔修订的身影,虎娃的修灵笔悬在半空,红光与律文的金光交织成
“公正”
二字。
夜色中的刑部衙署仍有灯火,林霜正在核对各地呈送的律法执行报告。
案上的灵脉灯泛着柔和的光,照亮
“民无冤讼,国无苛法”
的批注。
远处的朱雀大街上,百姓们用新学三字经的句式传唱新律:“法无私,官不贪,民有冤,击鼓喊,大明律,保平安。”
歌声与灵脉的嗡鸣相融,为新朝的法治根基,注入了最坚实的民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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