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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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端向己酉岁于成都遇师,授以丹法,自后三传非人,三遭祸患,皆不愈两旬,近忆师之所戒云:"
异日有与汝解缰脱锁者,当宜授之,余皆不许。
"
尔后欲解名籍,而患此道人不知信,遂撰此《悟真篇》,叙丹法本末。
既出,而求学者凑然而来,观其意勤,心不忍拒,乃择而授之。
然所授者,皆非有巨势强力能持危拯溺、慷慨特达、能仁明道之士。
初再罹祸患,心犹未知,竟至于三,乃省前过。
故知大丹之法至简至易,虽愚昧小人得而行之,则立超圣地,是以天意秘惜,不许轻传于匪人也。
而伯端不遵师语,屡泄天机,以其有身,故每膺谴患,此天之深戒如此之神且速;敢不恐惧克责。
自今以往,当钳口结舌,虽鼎镬居前,刀剑加项,亦无复敢言矣。
此《悟真篇》中所歌咏大丹、药物、火候细微之旨,无不备悉。
倘好事者夙有仙骨,观之则智虑自明,可以寻文解义,岂须伯端区区之口授耶。
如此,乃天之所赐,非伯端之辄传也。
其如篇末歌颂,谈见性之事,即上之所谓无上妙觉之道也。
然无为之道,济物为先,虽显秘要,终无过咎。
奈何凡夫,缘业有厚薄,性根有利钝,纵闻一音,纷成异见,故释迦、文殊所演法宝,无非一乘,而听学者随量会解,自然成三乘之差。
此后若有根性猛利之士,见闻此篇,则知伯端得闻达摩、六祖最上一乘之妙旨,可因一言而悟万法也;如其习气尚余,则归中下之见,亦非伯端之咎矣。”
“女娲上前听授。”
鸿钧传授完功诀给元始之后,便对女娲说道。
女娲连忙迎上前,静待鸿钧的言语。
鸿钧微咪一下眼,待睁开之时,便见他说道:“女娲,你是为师的第四弟子,在六个弟子之中,你是为师最不放心的,因为将来你的路将会很难走,而且修为也是最低的圣人。
所以为师会传授你一篇我当年观看盘古天尊开天辟地之后领悟到的自创功法,这篇功法名叫《造化诀》。”
“听好了。
这篇功法的口诀是:二八者,十六之数。
按一月上弦,水中之金八两,下弦,金中之水八两,二八合为一斤。
金水匀和,光辉不偏不倚,至中至正,丹法取此两弦之象。
修持大道者,盖以阴中之阳为真阳,即上弦也;阳中之阴为真阴,即下弦也。
阴中之阳,阳与阴和;阳中之阴,阴与阳和。
真阴真阳相合,合而为一,是谓二八一斤,金丹成象。
律待十六首,表二八者,即表此也。
尘寰尽是声色之界,名利之乡,以苦为乐,以假为真,损精耗气,凿丧性命,有死而已。
悟之而能超出者,至人也;不知而陷于内者,迷人也。
故古来成道仙真,幼而家庭孝友,所以全人伦;至四十而行不动心之道,所以保性命。
盗百年岁月,倏忽间耳,一生荣辱,转眼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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