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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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大半夜那么殷勤地带人回家干吗?”
说罢,补充道,“我还以为那个点儿你正躺在女人床上。”
“别说的你好像很有贞操,”
冷冷哼了一声,白愁飞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说正事儿,我要签他。”
“……”
方应看沉默了一下,“问个理由不过分吧。”
“我的判断从来没错,他可以很红。”
“可以红的人很多,你可没对别人这么上心。”
“呵~”
白愁飞轻笑,眼眉斜斜挑上去,那股独特的自负和凌厉便从眼角眉梢一点点泄露出来,“这是能封神的底子。”
——因为他跟他们一样,适合这里。
黑暗中的发光体有独特的光芒,六年前说着要衣锦还乡的顾惜朝他还依稀记得,那时的他们都还是籍籍无名的小角色,有才华又如何,遇不到伯乐你就算是匹千里马也一样得去拉磨!
所以顾惜朝毅然决然出国镀金,而白愁飞选择继续在这里煎熬。
那时总想着要更红一些,这样就可以更自由一些,不用看人脸色不用委曲求全,于是,白愁飞做到了今天这个地步,顾惜朝也带着一身戏骨和一堆金边证书回来了。
他们早就尝过了圈子里冷得惊人的温度,这么些年不知踩着多少人上位,从皮肤到骨血一点点适应,然后被同化。
最后终于,什么都觉不到了。
也,只有这样的他们,才最适合这个圈子。
当然,这些,他不会跟方应看说。
对面的人不置可否地耸肩,“那么确定?”
白愁飞一对卫生球甩过去,“塞给我那些菜鸟的时候怎么不见你这么多疑问。”
“那你总得给份儿资料,让我见见真佛吧。”
挑眉,不信自己?他哪根神情搭错了幺!
看了眼笑的奸诈的方应看,白愁飞还没开口,就被门口传来的动静打断了。
礼貌的两声敲门过后,首先闯入视野的是一只属于男人的手,手指干净修长,骨节分明,精致,却不似女人的秀美,配着略显苍白的皮肤,每一根手指仿佛都是上帝的杰作。
这只手缓缓推开门,视线亦随之上移,方应看眸间紧了一下。
鬓似刀裁,眉如墨画,寒星般的眸子点点清傲疏狂,整个人如一支青莲般,遗世独立。
——这是方应看对顾惜朝的第一印象。
指间的烟燃了很久,却不想抽,看它兀自凝成一截玫瑰的形状。
枯白的玫瑰,却意外地有着诡媚的姿态。
Sevenstar浓烈到呛人的烟味缱绻着飘了过来,顾惜朝皱了皱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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