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鞋子上面还镶嵌着小珍珠呢,颗颗约莫米粒大小,圆润晶莹,十分漂亮,看起来很精致,制鞋用的是素布,因此并不俗气。
鞋底是暖玉,触手生温。
看起来,那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野男人,为了勾引小废物,倒是花了点心思,又是送鞋,又是送衣服的,把小废物打扮得精致漂亮,玉雪可爱。
魔龙此前,甚至还在一片黑暗之中,摸到了沈云意耳后的编发,上面叮里当啷的,好多形状各异的小银片,他真是不懂了,这种亮闪闪的东西,到底哪里好看了。
师弟从前有一段时间,也很喜欢这种小玩意儿,成天到晚挂在头发上,衣服上,腰带上,走路的时候,叮叮当当响个不停,还总喜欢问魔龙,好不好看。
魔龙的审美与师弟有很大的出入,其实并不喜欢这种小玩意儿,但他觉得,师弟穿戴起来就特别好看。
但师弟的打扮并非一成不变的,他的心情就好像人间四季更迭,他有时候,就会打扮得特别素净,浑身上下一片素白,不参杂任何异色,干净得像是雪中的梅枝,坚韧挺拔,傲雪凌霜,格外有风骨。
可有时候,他就好像料峭的春风拂过后的柳条,开始抽芽了,渐渐吐出娇艳的颜色来。
看来,那个野男人对沈云意真是不错,就算是身处在荒漠之中,也没让沈云意沾染半点风沙,把他当娇花一样护着。
可魔龙是知道的,沈云意可不是什么娇花,他分明就是带刺的玫瑰,娇艳美丽却又心思歹毒,非得把花|身上的尖刺,一根根拔下来,才好握在手心里把玩。
可如果真是那样,反而失去了美感。
魔龙喜欢玫瑰,所以,他也很享受把玩玫瑰时,被玫瑰刺刺得手心血肉模糊,鲜血直流的滋味,疼且令人兴奋,新鲜的血液,就是最好的催|情|剂。
小废物脚白,穿着肯定很好看,魔龙之前有连着鞋,握住过他的脚,只不过当时他一心都沉迷于狠狠惩罚沈云意,都忽略了鞋面上的小珍珠。
想来,沈云意应该很喜欢这种亮晶晶的东西罢。
真是小孩子心性。
不过……沈云意无父无母,在师门又不受人待见,或许在他小时候,连温饱都是问题。
在他最渴望拥有亮晶晶的小玩意儿的年纪,却又无法得到,所以长大后,才会这么喜欢吧。
魔龙心想,刚把鞋子揣怀里,余光就瞥见黑暗的角落里,藏着一个瑟瑟发抖的鲛人,那鲛人离了水,又不会蜕尾成腿,几乎快要因缺水而死了。
饶是如此,鲛人濒临死亡的样子,还是美艳得令人恍惚。
“南海有鲛人,泣泪成明珠。”
魔龙居高临下,面无表情地注视着脚下奄奄一息的鲛人,没有一丝感情地道,“你一会儿哭的时候,眼泪在眼眶里憋久一点。”
小珍珠有什么好的?
大的东西才好,大的更名贵。
可鲛人生性刚强,被抓上岸后,纵是被折磨致死,也轻易不会落泪,此刻,这条鲛人也是,用恶狠狠的眼神,狠狠瞪着魔龙,眼里除了憎恶,没有半点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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