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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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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一早,一行七人就带着大包袱小行李游玩去了。

等他们到了高谭市,已是庄重他们来到米国的第七天了。

林末站在古老的米国大厦跟前,感叹的说:“这才有点看头。”

此言一出,从没出过国的庄重差点喷出一口老血。

“末末,此处是米国最繁华的地方。”

“可惜随着华夏的崛起它已经没落了。”

林末说的很可惜,只是那神情总有些幸灾乐祸。

“现在世界上最好的地方就是咱们那屹立千年而不落的京城。”

“小弟,你小点声也是可以的。”

林婧见周围的游人都向这边看,唯恐一会儿有民族感特别强的家伙出来理论。

“末末,华夏有多好咱们比谁都清楚。”

不用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啦。

“那好,我不说啦。”

林末眼见庄重不耐,就指向一旁的品牌店说:“庄庄,咱们进去逛逛。”

“不去,我没钱!”

庄重没有一点不好意思。

要是搁在以往,他万万不敢在人来人往的街上说出这话。

说白了,还是今生的庄重变了,六年的时间已把昔日自卑的人磨的从骨子里散出自信。

要说环境造就一样人,这话一点不假。

虽然七个衣着简单的大小孩站在一群西装革履的人群中有些格格不入,却没丝毫的有碍市容,反而给人一种本该如此的感觉。

好像那精美的橱窗里的奢饰品正等着他们挑选一般,大街上没有一家店面是不能进的。

所以,行人听到那声干脆的没钱,不但不鄙视,反而发出一些善意的笑声,有些调皮的年轻人更是对庄仁这半个监护人递个“他懂得”

“我有钱!”

林末很是豪迈的说:“庄庄,你想要什么我买给你。”

“我什么也不需要。”

庄重说着和林末走了进去。

靓丽的店员看到他们亲切的招呼一声,就带他们去了此间最高端的地方。

紧随其后的林婧见庄重在拨弄一条样式简单的银色项链,便问:“小弟,你喜欢它?”

记得在他小的时候,老爷子想要把传家玉佩送给他,差点被小弟这个魔童扔了,怎么现在看上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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