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处罚公布(第2页)
孟书记就1025矿难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剖析了此次矿难发生的原因,从思想认识层面指出部分干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从管理层面指出安全监管制度存在漏洞,执行不够严格;从技术层面指出部分企业安全设施陈旧,缺乏必要的技术保障。
孟书记强调,必须以此次矿难为警钟,痛定思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邓新辉副州长神情严肃。
他清了清嗓子,洪亮且坚定的声音回荡在会议室里,如同黄钟大吕,敲响在众人的心间。
他缓缓拿起一份文件,微微起身,庄严如松,一字一顿地宣读着这份至关重要的文件——《州委、州政府对里玉县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楚君手里拿着就是主席台念的那份文件,微微皱起眉头,指尖轻轻触碰着文件的边角,那股凉意直透心底。
他看着文件第一页,映入眼帘的是一行行冷冰冰的字句:
艾拜杜拉,中共党员,塔尔州副州长,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给予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全州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进行切实整改。
薛斌,中共党员,塔尔州煤炭管理局副局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全州安全生产进行切实整改的决定。
孟广平,中共党员,里玉县县委书记,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给予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全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进行切实整改。
托乎提,中共党员,里玉县委副书记、县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全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进行切实整改。
周友富,中共党员,里玉县副县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给予行政免职处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全县安全生产进行切实整改的决定。
县矿管局局长李友齐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县矿管局副局长肉孜给予撤职处分。
耿多雨,中共党员,策大乡党委书记,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全乡安全生产进行切实整改的决定。
多来提,中共党员,策大乡乡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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