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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年福建晋江特大纵火案(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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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睡觉还勉强可以容忍,吃饭就是大问题。

徐延建出门只带着100元路费,到工厂没多久就花完了。

在工作满1个月后就向许某要钱。

许某却没好气的说,工资要半年发一次。

徐延建大惊,解释说他没钱吃饭。

许某表示:没钱就找朋友借啊,或者从家里拿。

可徐延建表示,自己是外地人,在这里无亲无故没朋友,没人可借,家里也穷得揭不开锅。

许某冷嘲热讽后,借给了他20元。

可是20元花光后呢?

他只能低下头,再次找到许某。

许某很不耐烦的给了他150元,并表示:你来也有1个月了,应该同其他工人混熟了,向他们借啊,你知道我每天要处理多少大事,别再为这点小事来烦我,快滚!

内向的徐延建到工厂虽有1个多月,因为性格问题,同其他工人接触很少,没有什么熟人。

况且就算有熟人,刚认识又怎么好意思开口借钱。

他没办法,只能每天只吃最便宜的饭菜。

他可是青壮年小伙子,饭量是不小的。

所以1个月后,许徐剑还是将150元吃完了,还欠了小饭店老板30元,只得第三次向许某开口“借”

100元。

当时是在车间内,许某极为不耐烦,大声地当众呵斥他:“”

你怎么这么能吃?怎么这么馋!

像猪一样又笨又贪吃。”

随后将一张50块钞票丢在地上,骂了几句,转身就走。

这一举动,彻底羞辱了徐延建。

想想自己,来厂里两个多月,没有开过工资,而且连饭也吃不起,再加上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

哪有这种老板?

太黑心了!

偶然间,他得知4年前有个杨某的曾经也因糟心事报复过许某,因此一气之下,恶向胆边生,在9月21日凌晨5点多,用打火机点燃了一楼的两双鞋子。

只是他没有想到,火势迅速蔓延开。

他赶紧吆喝一楼车间上夜班的人救火,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火灾就是这么发生的。

我们说说处理结果吧。

1997年11月14日,徐廷建执行了死刑。

每个死者家属赔偿了几万块钱,至于是谁赔偿的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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