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特大爆炸案(第4页)
为由暂时逃过一劫。
其他那些搞爆炸的要犯,比如栗平康、张小明、黄月亮、张石民等,也都逍遥法外。
2008年7月15日,三门峡市市委和政法委的领导们坐不住了,他们组织了一个重新调查组,表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
看来这次是真的要揭开这个案子的真相了。
2008年9月,秦保存作为最后一名爆炸案嫌疑人在西安被抓获,至此,这个爆炸案的主犯们终于全部归案了。
看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2009年5月20日,三门峡市检察院对秦保存以爆炸罪、窝藏包庇罪提起公诉,同时还把张小明以爆炸罪也告上了法庭。
看来,这次检察机关是真的要动真格了。
在庭审现场,记者发现检察机关出示的证据大多是2008年以后的,看来这个案子真的是一波三折啊。
有知情者透露,检察机关在办理秦保存系列案件时,曾去灵宝市公安局调取当年爆炸案的材料,结果被告知案件材料已经丢失。
同时丢失的还有秦建成杀人案和女民警办假身份证的原始资料。
看来,这个灵宝市公安局的档案管理员真是个“神人”
啊。
后来,灵宝市公安局多次补充侦查,直到2007年案件移交至三门峡市开发区公安分局。
接手案件的警员为此不得不重新调查取证。
对于案卷丢失这件事,当地公检法机关都选择了沉默。
看来,他们也是被这个案子弄得焦头烂额了。
对于秦建成杀人案和女民警为其办假身份证案件,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一庭庭长张公社表示:这两起案件是单独起诉的,并没有合并在一起。
秦建成因杀人案被判无期,他已经提起上诉;而女民警薛林玉被判七个月,检察机关起诉和法院判决的罪名并不一致。
看来,这个法院和检察院之间的“默契”
也是相当足啊。
关于秦保存爆炸案持续10多年得不到解决的原因,张公社认为主要是因为检察院没有起诉造成的。
他透露,现在公检法机关对秦保存制造爆炸案造成民工死亡是有预谋实施爆炸还是偶然突发的意外事件仍存在争议。
看来,这个案子真的是个“烫手山芋”
啊。
2009年5月21日下午,三门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选民表示:当年对秦保存免于起诉是因为证据不足,现在因为有了新的证据所以才会对他重新提起公诉。
看来,这个检察院也是个“有原则”
的地方啊。
三门峡市检察院宣传处处长兼检察委员会委员赵轶榜进一步解释了当年没有对秦保存起诉的原因,他表示:1997年以前对秦保存是免于起诉,2001年之后根据新刑法是不起诉。
看来,这个新刑法真是个“救命稻草”
啊。
赵轶榜认为:根据新刑法有关不起诉的界定,其中包括三种不同的可能,其一是彻底没有罪,其二是有罪但情节并不严重,其三是证据不足存在疑问。
以上三种情况都可能让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但如果是以存疑做出的不起诉,一旦有了新的证据,检察机关仍可提起新的诉讼。
秦保存这个案件就属于第三种情况。
看来,这个秦保存真是个“狡猾”
的家伙啊。
对于检察院重新对秦保存起诉但并没有撤销原来不起诉的法律文书,赵轶榜表示他曾经在检察委员会提出过这个问题,要求先撤销原来的有关不起诉的法律文书再重新提起公诉,但他的意见没有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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