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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杀手李占国(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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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境内的一处水塘发现了一具男尸,因为被浸泡已久,尸体已经腐烂。

即使警方将水塘内的水都抽干,也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同年4月28日,警方又在一处干渠发现了一具全身赤裸的男性尸体,与之前死者非常相似。

从91年的三起案件到93年的两起案件,警方对这五起案件进行并案分析时,得出了几个结论。

首先,根据死者身边的物品和目击者的描述,五名死者都是智力有缺陷的残障人士。

其次,凶手作案手法极其凶残,心理上一定有很大的问题。

最后,几名死者都死在偏僻的地方,凶手在作案前一定进行了踩点和计划。

而最近的这起案子让警方也发现了一个重点情况,那就是死者在生前遭受过性侵。

那个年代国内对于这种事极为少见,所以在之前的尸检中都遗漏了这一点。

根据这些分析,警方将接下来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宝丰县内痴呆流浪汉的身上。

可这些流浪汉身份信息都不完善,交流也有极大障碍,这大大降低了警方的效率。

而这些人,自然都是李占国杀的。

在当年留书挑衅警方后,李占国的胆子越来越大,手段也越来越熟练,心理更是越发的变态。

他甚至将从受害人身上割取的生殖器官泡在酒里,用以换取巨额的利益。

1993年五月与十月,李占国又相继在煤炭公司后山与干枯的渠中作案。

这两次他并没用绳子,而是直接用手将对方掐死。

据他后来交代,他认为这样更刺激一些。

为了发泄兽欲,他将生命视为草芥。

这时候的宝丰县可谓风声鹤唳,太阳落山后街上寂静得像个鬼城,很多男性甚至在白天都只敢结伴同行。

然而,李占国的疯狂行为并没有就此停下。

1994年,他连续两天犯下两起案子。

在杀人后,他居然将死者拦腰砍断,再进行焚烧。

这时候的李占国已经完全化身成了魔鬼。

1995年5月24日,这是李占国的最后一次疯狂行为。

在白天,李占国像猎人一样四处寻觅,终于他找到了一个流浪汉。

他巧妙地将流浪汉骗到麦田,然后像捆粽子一样将他五花大绑。

接下来,李占国开始了他的“恶作剧”

,对这位无辜的流浪汉进行了性侵。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他竟然残忍地将这位流浪汉杀害了。

完成这起“杰作”

后,李占国看着那些忙碌的警察,心中充满了得意。

在他看来,警察就像是他的小丑玩具,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

这时的他,已经放松了警惕,完全没有意识到,他的丧钟已经敲响。

短短五年时间,宝丰县竟然发生了十一条人命案,而且都是同一个人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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