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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莱斯特崛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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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二十一岁那年的冬天,我独自一人骑马去猎杀一群狼。

那是在我父亲位于法国奥弗涅的土地上,当时距离法国大革命还有几十年。

那是我记忆中最严酷的冬天,狼群从我们的农民那里偷走绵羊,甚至在夜间在村子的街道上奔跑。

那些年对我来说很苦涩。

我父亲是侯爵,我是第七个儿子,也是活下来的三个儿子中最小的一个。

我对爵位和土地没有继承权,也没有什么前途。

就算是在富裕的家庭,对于小儿子来说可能也是如此,但我们家的财富早就被耗尽了。

我的大哥奥古斯丁,作为我们所拥有的一切的合法继承人,刚娶了妻子就花光了他的积蓄。

我父亲的城堡、他的庄园和附近的村庄就是我的整个世界。

我生来就不安分,是个梦想家、愤怒者、抱怨者。

我不会坐在炉火旁谈论旧日的战争和太阳王的时代。

历史对我来说毫无意义。

但在这个昏暗而守旧的世界里,我成了猎人。

我从山上的溪流中带回野鸡、鹿肉和鳟鱼,任何需要且能弄到的东西来养活家人。

这时候,这已经成了我的生活,也是我独有的生活,而且我从事这项活动是件非常好的事情,因为有些年我们可能真的会饿死。

当然,在自己祖传的土地上狩猎是一种高贵的职业,只有我们有权利这么做。

最富有的资产阶级也不能在我的森林里举枪。

但话说回来,他也没必要举枪,他有钱。

我一生中曾两次试图逃离这种生活,却都以失败告终,铩羽而归。

但以后我会详细讲述这些。

此刻,我想着那些覆盖着群山的积雪,想着那些令村民们惊恐、偷走我家绵羊的狼群。

我还想着当时法国的那句老话,说如果你住在奥弗涅省,就离巴黎最远。

要知道,既然我是领主,而且是唯一还能骑马开枪的领主,村民们来找我抱怨狼群,期望我去猎杀它们,这是很自然的事。

这是我的责任。

我一点也不怕狼。

我这辈子从没见过或听说过狼攻击人的事。

如果可以的话,我会给它们下毒,但肉实在太稀缺了,没法下毒。

于是,在一月一个非常寒冷的清晨,我武装好自己,准备一只只地杀死狼群。

我有三把燧发枪和一把精良的燧发步枪,我带上了这些,还有我的火枪和我父亲的剑。

但就在离开城堡之前,我在这个小武器库里又加了一两件以前从未用过的古老武器。

我们的城堡里满是旧盔甲。

我的祖先们自圣路易时代的十字军东征以来,就在无数次高贵的战争中战斗过。

在这一堆叮当作响的旧货上方的墙上,挂着许多长矛、战斧、连枷和狼牙棒。

那天早上我带在身边的是一根非常大的狼牙棒,也就是一根带刺的棍棒,还有一个相当大的连枷:一个连着链子的铁球,可以用巨大的力量向攻击者挥舞。

记住,这是十八世纪,那时戴着白色假发的巴黎人穿着高跟缎面拖鞋踮着脚尖走来走去,捏着鼻烟,用绣着花的手帕轻擦鼻子。

而我呢,穿着生皮靴子和鹿皮外套出去打猎,这些古老的武器绑在马鞍上,我的两只最大的獒犬戴着带刺的项圈在我身边。

那就是我的生活。

那可能还不如活在中世纪。

而且我很清楚那些在邮路上穿着花哨的旅行者,对此感受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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