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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组建噶夏政府(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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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共同辅助吐蕃国王,主持吐蕃国政,为吐蕃最高权力机构,

当时被称为“四大尚论”

“尚”

,是指吐蕃贵族中与王室联姻的家族,享有特殊政治地位。

四大尚论成员,通常来自吐蕃王朝的核心权力阶层,参与国家重大决策,如军事、政治、经济等事务,

即,由四个吐蕃外戚家族,负责辅佐吐蕃国王赞普,决策吐蕃国家事务!

由此,四大尚论辅助吐蕃国王,处理国事的政治制度,代代相传!

当时吐蕃的四大尚族,分别为:

如拉地区的没卢氏,

约如地区的琛氏,

伍如哲、雄巴地区的纳囊氏,

上下查绒地区的蔡邦氏!

后,四大尚论辅政制度,一直传至固始汗、五世达赖所建立的藏区地方甘丹颇章政权之时,改为了“四大噶伦制”

在藏区地方甘丹颇章政权之内,五世达赖作为政府领袖和佛教领袖,不直接参与地方治理,

由五世达赖的侍从总管,即上任四世达赖的亲信侍从官——索南群培,

代替其行事政治权利,即为“第悉藏巴”

,简称为“第巴”

,为藏区地方甘丹颇章政权的摄政者,

在其之下,还有四大噶伦,辅助其治理!

由此,吐蕃时期的,国王+四大尚论的治理模式,

变为了原藏区甘丹颇章政权时期的第巴+四大噶伦的地方治理模式,

而达赖、班禅,则为藏区佛教的最高宗教领袖,也是甘丹颇章政权的最高地方政府领袖,高高在上,供人膜拜,为活佛,

但并不直接参与地方政府治理之事!

而之前的甘丹颇章政权的第巴索南群培,所任命的四大噶伦,皆出自于藏区的四大家族!

即,

其一、代表日喀则后藏地区势力的当地贵族——帕拉家族的创始人阿香古青!

帕拉家族于公元1618年建立,

藏堆王噶玛·敦迥旺布与噶玛巴十世曲引多结联盟,推翻了帕珠地方政权,

噶玛·敦迥旺布自称“藏雄结布”

(藏堆汗),建立了噶玛噶举巴政权。

为了更好的统治不丹,藏堆王把江孜恰芒地方一座噶举派寺院中的几名喇嘛派到南不丹名叫普拉康的庙堂内当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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