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五世达赖下(第2页)
藏区甘丹颇章政权,由此分裂为两股势力,
分别为:
掌握军权和行政权的,和硕特固始汗和其儿女亲家第悉藏巴索南饶丹!
掌握神权和寺庙财政权的四世班禅和五世达赖这对师徒!
为了控制整个藏区的甘丹颇章政权,
没有军权支持的四世班禅和五世达赖这对师徒,此刻急需寻找外来军方势力,以摆脱吉祥物,成为真正的藏区甘丹颇章政权的政府首脑,
正是基于如此考量,四世班禅大师才会亲自来到大明,并答应隆武帝的十七条协议,还给徒弟五世达赖去信!
五世达赖喇嘛,虽然被尊奉为甘丹颇章政权的最高领袖,
并在公元1644年,开始动工兴建布达拉宫,作为其住所,
同时扩大了麾下侍从机构和人员,
表面上看,确实使五世达赖喇嘛高居于藏传佛教各教派的各个活佛之上,成为藏传佛教中一个特殊的活佛。
同时,固始汗还赠给四世班禅“班禅博克多”
的称号,
使班禅成为格鲁派的另一个重要的领袖,
但具体的行政事务,则由固始汗任命的第巴索南饶丹所掌握!
因为在五世达赖阿旺罗桑嘉措成年之前,
黄教格鲁派的大权一直由四世达赖的侍从官索南饶丹掌控,
后来,虽然五世达赖阿旺罗桑嘉措成年后,拥有了一定的权力,
但核心决策权,始终还在索南饶丹手中!
刚开始黄教格鲁派,引和硕特固始汗大军入藏之前,五世达赖阿旺罗桑嘉措就非常反对,
毕竟藏区之前的活佛转世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是由中央政府决定的,始终坚持政权大于教权的原则。
而活佛转世制度始于噶玛噶举派,这一制度的形成与中央政府的权威密切关联。
公元1288年,攘琼多吉被认定为楚布寺高僧噶玛拔希的转世,
由此开创了活佛转世制度。
攘琼多吉于公元1332年应召到元大都(今北京)拜见大元顺帝并传法,
元顺帝赐予其“圆通诸法性空佛噶玛巴”
等封号,并赐敕书、国师印等。
通过封赐,其转世活佛的合法身份和合法地位得到了元朝中央政府确认,
其“噶玛巴”
名号也经中央政府封赐得以使用传承,
活佛转世,也由此从民间自发性而被赋予法理意义,得以真正形成制度。
自然达赖喇嘛转世系统的形成与发展也与大明中央政府的管理密不可分。
公元1546年,年幼的索南嘉措被认定为上任住持根敦嘉措的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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