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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魏绛(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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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轶事典故

1、执法严正的故事

晋文公时期,魏氏被列为大夫,并迁居到霍地(今山西霍州)。

魏绛在晋悼公时期担任司马执掌军法。

有一次,晋悼公大会诸侯以夸耀自己的地位和实力。

然而,在会盟期间,悼公的弟弟杨干却扰乱了随从仪卫军队的行列。

魏绛为了整肃军纪、维护晋国的声威,冒死戮杀了杨干的仆人。

这一举动震惊了当时的社会各界人士,也使得魏绛名声远扬。

然而,晋悼公对此却非常恼怒。

他认为魏绛戮杀杨干的仆人就是污辱自己、破坏自己的声望,因此一定要处死魏绛。

面对晋悼公的愤怒和威胁,魏绛并没有退缩或辩解。

他执法时已考虑到后果的严重性,但为了整肃军纪、维护晋国的利益,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忠诚于国家和军法。

在执法完毕后,魏绛上书陈述了行刑的理由。

他指出军师不武、执事不敬是莫大的罪过;而杨干扰乱军行更是军纪松弛的表现。

自己身为司马应负责任但在诸侯会盟这样的重要场合如不执行军法则后果不堪设想。

对杨干之仆行刑确实是迫不得已之举。

自己一向未能尽职尽责愿以一死谢过。

呈书以后魏绛即要自杀但被人阻挡。

晋悼公在阅书后深受感动。

他匆忙间赤足出外向魏绛道歉并设宴与魏绛欢叙。

此后悼公还擢升魏绛为新军将佐予以重任。

这一事件不仅展现了魏绛执法严正、忠诚于国家和军法的品质也体现了晋悼公知错能改、善于纳谏的明君风范。

2、和戎政策的实施与成效

魏绛提出和戎之策后积极付诸实施。

他派遣使者与北方少数民族进行谈判并达成了和平协议。

通过和戎政策晋国与北方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得到了显着改善双方之间的战争和冲突大大减少。

同时晋国还利用游牧民族轻视土地、重视财货的习俗发展了对戎狄的贸易促进了双方之间的经济交流。

和戎政策实施后取得了显着的成效。

到晋悼公十二年(前562年)仅短短的八年时间内就实现了晋国与戎狄和睦相处的局面。

悼公对此非常高兴并将郑国赠送的乐师、乐器和女乐的一半赐给魏绛以表彰他的功绩。

然而魏绛却辞谢了所赐之乐并表示和戎狄是国家的福气、君主的英明以及众人的功劳自己何德何能敢居此功?他辞谢再三方才接受这份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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