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针灸经(第32页)
丁卯、庚午、甲戌、丙子、壬午、甲申、丁亥、辛卯、壬辰、丙申、戊戌、己亥、己未、庚子、辛丑、甲辰、乙巳、丙午、戊申、壬子、癸丑、乙卯、丙辰、壬戌、丙戌
以上并吉。
又宜用除日、破日、开日、天毉、要安,并吉。
针灸忌日
丁丑、及白虎,血忌血支(按:似有缺、误,不通),月厌、月杀、月刑、死别独火凶(按:似有缺、误,不通)。
又男忌除日,女忌破日。
十干日不治病:
甲不治头,乙不治喉,丙不治肩,丁不治心戊己不治腹,庚不治腰,辛不治膝,壬不治胫,癸不治足
十干日不针灸
甲日头、乙日耳、丙日肩、丁日背、戊巳日腹脾、庚日肺腰、辛日膝、壬日肾经、癸日手足
此神农所制:一岁起坤,二岁震,逐年顺飞,九宫周而复始,行年到处,则所主败体,切忌针灸,如误犯之,必致丧命。
或发痈疽,宜速治之。
一岁起心,二岁喉,逐岁依次顺行一部,终而复始,行年所值者,切忌针灸。
一岁起脐,二岁心。
逐岁顺行,周而复始,行所值处,忌针灸。
(所录见明堂经)
推四时太乙所在,云:“六腑、鬲(按:通作“膈”
)下、三藏,应四季。
中州其有戊巳日,大禁。
太乙所在,忌针灸。”
左足(应立春日其日戊子己丑),左胸(应春分其日乙卯),左手(应立夏日戊辰己巳),头一(应夏至其日丙午),右手(应立秋日戊申己未),右胸(应秋分其日辛),右足(应立冬日戊戌己亥),腰尻丁窍(应冬至丙午)。
推四时人神所在:春,左胁;夏,脐;秋,右胁;冬,腰。
推三旬人神在,误针灸者各致其疾。
初一在足大指,厥阴分。
针之主发跗肿。
初二在外踝,少阳分。
针之经筋缓。
初三在股,少阴分。
针之主小腹痛。
初四在腰,太阳分。
针之主腰偻无力。
初五在口,太阴分。
针之主舌强。
初六在太咽半(按:似有缺、误),阳明分。
针之咽门不开。
初七在内踝,少阴分。
针之阴经筋急。
初八在手腕,太阳分。
针灸腕不收。
初九在尻,厥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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