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六爻4(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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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旺儿肥终易养,主衰儿弱必难为。
(子孙旺相,杀莫能伤,其儿必肥,故易养;子孙休囚敌杀之气无备,必多灾悔,不惟羸瘦亦且难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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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临父母,莫逃鞠养之辛勤;
(父母持世儿必多灾,故鞠育之劳所以不免。
父母为辛勤劳苦之神,故为小儿之恶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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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遇子孙,终见劬劳之报效。
(子孙持世儿必孝顺故劬劳之恩必然报效。
盖子孙为主象临于世者,以其有亲亲之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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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问荣枯,全在六亲之决断;要知寿夭,须凭三限以推详。
(六亲中财福为吉,兄鬼为凶,三限正限正卦管三十年为初限,互卦管三十年为中限,再以互卦又互一卦为末限,亦管三十年。
人生寿夭须有定数,不看三限则难取决。
如正卦有凶神来克战,则寿止三十年前;如正卦无凶杀,而互卦见凶杀克战,则寿止于六十岁;内正互皆无凶杀,其寿必在六旬外,宜以互卦再互一卦推之。
若凶杀不动,则看世爻死绝之年断之,庶无差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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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至微,虽难细述;易爻有准,自在变通。
卷三
7、婚姻
男女合婚,契于前定,朱陈缔结,分在夙成。
然非月老,焉知夫妇于当时;不有宓羲,岂识吉凶于今日!
欲谐伉俪,必定阴阳。
(阳奇阴偶配合成婚。
世属阳,应属阴,鬼属阳,财属阴,内属阳,外属阴。
阴阳相得,乃成夫妇之道,异日必然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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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交错,难期琴瑟之和鸣;
(阴阳交错者,世阴应阳,鬼阴财阳,内阴外阳,皆为反象成婚,后必主夫凌妻,妻欺夫,终朝反目,不得和顺。
若变出财鬼不空,主象安静,亦可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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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互摇,定见家庭之挠括。
(占婚卦宜安静,安静则家庭雍睦,必无争斗之事。
若财动则不和翁姑,鬼动则不和妯娌,父动则不和子侄,兄动则不和夫妻,动加月建日辰,不唯不和,更有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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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则易而且吉;
(六合卦,一阴一阳配合成象,世应相生,财官相合,占者得之,必主易成而又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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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冲则难而又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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