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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三命通会6(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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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亲者,父母兄弟妻子也。

六甲娶己为妻,甲己合而生庚辛为子。

男取克干为子,女取干生为息,则己者庚辛之母,庚为父,乙为母,故谓阴干生我为母,我克阳干者为父,克我者为官为子,我克者为财为妻,比和者为兄弟姊妹,生我妻阴干为文母,妻克阳干为丈人,克我女者为女婿,食神为孙,其余六亲俱于十干变化取用。

且如六甲生人,以癸水为母,癸为正印,如遇己土正财;戊土为父(戊合癸也),戊是偏财,如遇比劫,则父有伤。

六乙生人亦以癸为母,癸是偏印;以戊为父,戊是正财。

甲乙俱以庚辛为子,庚金为男,在甲则为七煞,在乙则为正官也;辛金为女,在乙则为七煞,在甲则为正官也。

己土为妻,戊土为妾,谓乙木克己土也。

虽云阴见阴不成配合,然阴木克不得阳土,且妇人以阴为正也,故云甲乙俱以己为妻,戊为妾。

如女人则甲遇庚七煞,乙遇庚正官,皆夫星也。

谓庚是阳男为正夫,属阳不可以辛阴为夫也,但阳见阳多无情,阴见阳则夫妇和鸣。

或云:取正财为妻,偏财为妾;女甲则辛为正夫,取阴阳之正合也。

甲乙生人俱以甲为兄姊,乙为弟妹,以丁为婆,生我父者为祖母,丁生戊也。

壬水为公,壬与丁合也。

又以丁火为丈母,生我妻者为我外母,丁生己配与甲作正妻也。

壬为丈人,壬与丁合也。

妻之兄弟为妻舅。

己土为妻,戊土为妻兄妻舅。

癸水则是舅之妻为妗也。

其余八干俱以类推。

女人取用与男不同,我生者为子,克我者为夫,生我夫者为姑,克我姑者为公,其余父母兄弟皆与男同断,但须辨其阴阳耳,如甲乙干则以丙为男,丁为女,庚为夫,辛为夫之兄弟,己为姑,甲为公也。

经云:以年为祖业,月为父母兄弟门户,日为妻妾己身,时为子息。

须看四柱之中父母兄弟妻子星具何地?论旺相休囚而言其吉凶。

如父母星坐长生旺库禄马贵人之地,则主父母富贵福寿荣耀;如坐空刑克煞死亡衰败交并之地,则主父母贫薄破伤刑夭,或死于外及不善终;若带刑带破害,虽居于生旺库之地,主父母有寿而贫贱。

兄弟星若生得时得令,坐长生库旺禄马贵人之地,则主兄富贵荣华成群;如坐刑克煞刃死绝衰败之地,兄弟不得力;如坐长生旺库而遇刑冲破害者,虽有兄弟而仇敌及不得力。

如妻妾星坐生旺库禄马贵人之地,或有物以生之,主妻妾富贵荣华,美貌多才;如坐空刑克煞羊刃死绝冲败之地,则主妻妾贫薄丑貌刑夭淫乱、残疾或产亡不得力;如坐生旺禄马之地,被刑冲克煞,妻虽有寿亦主破相贫薄。

如子息星坐生旺禄马贵人官印之地,有物以相生,主子息荣华聪明,多得送老;如坐禄马贵人居于死绝之地,虽有聪明俊秀,不送老也。

如居生旺之地被刑冲破害,有子主愚顽或残疾送老;如居死绝又刑冲破害劫财之地,不得子之力,纵有子主残疾破相或不才。

女命如子居生旺之地,主多子;如坐禄马贵人,主子富贵福寿;如坐空刑克煞并冲羊刃死绝之地,主子不得力。

或问:甲乙日主以戊癸为父母,四柱干支并无癸水,只戊壬人二字显于干头,或藏于地支,则论何者为父母?答曰:本经所谓明干有时明干取,明干无时暗中求是也。

如柱无癸字只有戊字是甲乙之父,将父求其母,如无母只将壬为母,亦须论戊为父。

其戊壬不得系婚配,非儿女嫁娶,必是服内成亲,或母多父岁,或失婚而再配也。

或又问甲日主月支年支是乙木,时支是甲木,乙先甲后,何为兄?何为弟?答曰:不论先后,只以强为兄,弱为弟。

夫人之生也,上父母,下妻子,中兄弟,其联属离合,命之为也。

言命不及六亲,自是偏见。

赋云:年逢刃煞,幼年早丧爹娘;时遇刃伤,未年却损儿女。

冲者无兄弟,刑者损六亲。

岁月官财印全,三代祖先富贵;日时煞刃逢枭,半路妻儿亏损。

男命伤官多损子,女命伤官多克夫;伤官见财而有子,七煞有制乃多儿。

财重刑伤父母,鬼旺后代迂荣;劫财重重父早丧,破印太重母先亡。

岁月财官旺相,公父显荣;日时禄马相生,妻儿贤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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